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5年成都七里路、跳蹬河充电站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5年成都七里路、跳蹬河充电站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
1.2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3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拟采购1250KVA箱式变电站2座、120KW直流充电桩(双枪)20台。
1.6 项目规模: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为135.29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含税预算金额为152.88万元。本次询价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规格 | 数量(台) |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 增值税税率(%)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充电桩 | 浙江万马 | DSNOIMO4A3 | 120KW 直流(双枪) | 20 | 69.02 | 13 | 78.00 |
箱式变电站 | 四川兴众泽 | SCB14-125OKVA | 1250KVA | 2 | 66.27 | 13 | 74.88 |
1.7 标段划分: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充电桩不含税最高单价限价34513.27元,箱式变电站不含税单价限价331331.4元,供应商的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对应不含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1采购范围:本次拟采购1250KVA箱式变电站2座、120KW直流充电桩(双枪)20台。
2.2到货期要求:充电桩设备自采购人订单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箱式变电站设备自采购人订单发出之日起【25】日历天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质保期限:3年(36个月),从采购订单完成到货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
2.4到货地点:四川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2.5合同有效期:四川省成都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6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含)至询价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国内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范围:汽车充电桩或箱式变电站销售类业绩;(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7)若为代理商响应,提供代理商或制造商业绩均认可。若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业绩,仅认可一种业绩金额较高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业绩。
3.3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审查相关的承诺。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四川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同类服务(汽车充电桩或箱式变电站销售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注:审查相关承诺。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制造商和代理商可同时参与响应,本项目产品为:
(1)充电桩(品牌:浙江万马,型号:DSNOIMO4A3,规格:120KW直流(双枪))
(2)箱式变电站(品牌:四川兴众泽,型号:SCB14-125OKVA,规格:1250KVA)
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函扫描件;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本项目加盖公章的产品制造商声明。
3.7供应商所响应的汽车充电桩需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认证资质)出具的以GB/T 18487.2-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GB/T 34657.1-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 第1部分:供电设备》、GB/T 34658-2017《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和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NB/T 33001-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 33008.1-2018《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测试验规范 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为检测依据的各项指标均为合格的检测报告。充电桩的品牌及规格型号应与本项目要求一致。【审查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3.8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审查响应承诺函。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
A.如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响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时00分至****18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价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进行本项目询价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4.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询价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询价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询价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询价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线下支付方式:购买询价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到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银行行号:****
温馨提示:
A.我公司收款账号为虚拟账号,每一个账号均只对应一个项目,请严格按照本文件中账号进行支付操作。
B.请支付完成后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上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支付成功确认。
C.请完成询价文件费用支付后,在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询价文件,否则超时系统可能无法下载文件。
D.请仔细核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申领联系人信息,后续询价文件费用电子发票将直接发送至该联系人邮箱。
支付完成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139.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支付成功确认。
4.4询价文件款发票事宜:【询价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价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 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价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或者未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在唱价记录表上进行签章确认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冯根、杜宇佳、连宇航、魏远双、高霜、伍春洋、卢永明、李平江
电话:****
电子邮箱:****@139.com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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