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规〔2023〕4号)、《齐齐哈尔市****点击登录查看决定采购2024级学生校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江县****
2.项目编号:****
3.项目类型:家长自行采购
4.采购需求:
(1)龙江县****
(2)款式结合我校文化,应坚持“安全舒适、经济实用、美观简洁”原则,经广泛征集家长意见决定校服样式。
(3)校服材料技术标准要求: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校服直接接触皮肤的部分,其棉纤维含量标称值应不低于35%,其他检测项目要符合2016年省下发《关于对中小学校服开展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通知》中的标准要求。
5.项目发起:点击登录查看
二、校服生产(经销)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生产销售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需要落实的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禁止参加生产销售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需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的情形。
5.生产销售单位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资质、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三、校服样式
经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共同研究决定:2024级学生校服样式和颜色具体如下:
四、公告地址
1.本公告在齐齐哈尔中小学校服选用公告栏(网址附后)、龙江县****
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采购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校服公告栏:http:****:8090。
龙江县****
五、监督举报渠道及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
县教育局:****
头站镇中心学校:****
欢迎符合条件的校服生产厂家、超市、商场和电商平台等,为我校学生提供质优价宜的校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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