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设备及工器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更正的事项1:
招标文件中3.2包1技术要求中,“教师演示台”参数序号第“5”项、第“7”项,属于强制性执行标准,不应作本项目加分参数项。更正为实质要求,前面标识为“★”。
更正事项2:
招标文件中3.2包1技术要求中,注射器参数序号第“2”项,属于强制性执行标准,不应作本项目加分参数项。更正为实质要求,前面标识为“★”。
更正事项3:
招标文件中5.4.2包1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原具体标准和要求“所有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9分; 带★号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38项),不允许负偏离,出现负偏离或不能完全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带▲号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33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共计16.5分。 其余未标识符号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2553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0166分,扣完为止。此项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备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该项参数按照负偏离处理,扣除相应分值。”更正为“所有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9分; 带★号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41项),不允许负偏离,出现负偏离或不能完全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带▲号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33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共计16.5分。 其余未标识符号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255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0166分,扣完为止。此项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备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该项参数按照负偏离处理,扣除相应分值”。
以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监督管理部门:安岳县****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岳县****
联系方式:18090605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双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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