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通城(赣鄂界)至铜鼓高速公路新建工程T4合同段起讫桩号为K51+080~K67+476,路线全长16.396公里,合同造价16.1亿元,合同工期为****至****,共计42个月。路线总体走向由北向南,整体式路基宽26米,分离式路基宽2×13米,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防排水工程、改移工程、绿化工程。
2.2本次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租赁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计划数量 | ||||||
1 | 泥浆处置中心 | 60m3/h | m3 | 45000 | 江西省宜春市**** | |
招标人要求: 2.设备进场:要求进场设备均为近五年内出厂设备,设备手续齐全,各证件及保险有效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乙方(出租方)泥浆中心配置:200型号挖掘机1台、50装载机1台、砂石分离机(带化浆机)2台、全智能压滤机2台,高效浓缩一体机1台,泥饼沙石装车。 4.甲方提供场地3200平方米,场地硬化, 泥浆池,沉渣池,清水池,200千瓦电源到场,泥饼沙石外运及弃土场地。 5.固定价模式,含税 租金费用包含租赁费、进出场费、折旧、大修、日常维修保养(含耗材及备件)、资质手续、安全设施配备、驾驶员工资及福利待遇、人身保险(雇主责任险 等)、财产保险、利润以及显性与隐性的应向社会缴纳的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 6.燃油、食宿、维修保养、电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7.付款方式及开票:出租方需要具备垫资能力,网银转账或供应链金融。 一票制,开具专用发票。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表示已充分接受招标人对地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生产能力要求: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且应具备相应的运输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设备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
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被招标组织人上级单位或招标组织人平级单位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8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时间****12时00分至 ****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报名参与。(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推荐单位选择“点击登录查看”;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点击登录查看”,如原注册所属单位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则不需增加其他合作意向单位)。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整标,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投标人在售标结束前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泥浆处理中心设备租赁标书款(请务必按此要求备注),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于****11:20前发送至****@qq.com邮箱(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泥浆处理中心设备租赁标书款,投标人须在网上点击参与,然后及时联系招标组织机构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收款账户: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1-10-005671-01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12时00分至****12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取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投标,不组织线下投标,不用现场递交纸质标书。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租赁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