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受让方须同意点击登录查看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3、自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双方在武汉武昌东站、武汉黄陂、襄阳陈家湖化纤厂专用线、襄阳国花加油站附近、襄阳余家湖确认交接。标的设备自交接后由受让方自行保管,须在40天之内将设备从武汉武昌东站、武汉黄陂、襄阳陈家湖化纤厂专用线、襄阳国花加油站附近、襄阳余家湖调转、运输、现场清理,相关运转费用、设备保管费用由受让方负责,如不及时转运产生的场地占用费、车站罚款、或被车站扣留等一切责任和费用转让方概不负责。 4、本次转让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本项目若成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