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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20250948-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引流剂物资采购

山东青岛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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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 单位 预估数量 价格 备注 E**** 钢包引流剂B 吨 2100 年度标 E**** 钢包高猛引流剂B 吨 450 年度标

二、项目要求:

1、交货时间:****前,根据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青岛特钢厂内指定地点。 3、质量/技术要求: 3.1按甲方引流剂(QGJT0383-2024-05)标准执行: 物料名称 钢包引流剂B 钢包引流剂C(钢包高猛引流剂B) Cr2O3/% ≥30.0 32.0±5 SiO2/% ≤18.0 21.0±5 Al2O3/% ≤19.0 17.0±5 Fe2O3/% 21.0±3.0 20.0±5 TiO2/% ≤1.0 ≤1.0 MgO/% ≤8.0 ≤8.0 H2O/% ≤0.5 ≤0.5 3.2钢包引流剂应为颗粒状,粒径大于0.2mm的部分应不低于90%,最大粒径应不大于1.5毫米。 3.3钢包引流剂适应于青岛特钢炼钢事业部所有钢种。 3.4钢包引流剂为免烘烤,即供方将引流剂烘干并防潮处理包装到达青岛特钢后,青岛特钢不进行引流剂烘烤即可使用。 4、包装、储运、质量证明 4.1所供钢包引流剂要求按照青岛特钢的命名规则进行命名并标识。 4.2质保书每批至少2份,质量证明书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技术协议中的各项指标等。 4.3钢包引流剂真空包装,9Kg±0.5Kg/袋,扣重标准:如使用大袋+小袋包装,包装物扣重3Kg/大袋。如青岛特钢需求改动包装、装入量,供方应配合青岛特钢进行更改。 4.4产品吨袋包装应标识品名、型号、重量、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号等内容;小袋包装应标识品名、型号、重量、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 4.5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必须做好防潮工作。 5.检验、验收与不合格处置 5.1产品在供方出厂前必须自检,本技术条件中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交货。 5.2试样的采取、制备按GB/T 2007《散状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进行。 5.3青岛特钢物资管理部负责对供货方所供钢包引流剂进行验收。Cr2O3、SiO2、Al2O3、Fe2O3、TiO2、MgO、H2O、粒度含量共8项理化指标作为入厂检测判定是否合格的基本依据,以上8项指标有一项超出规定的允许波动范围即视为钢包引流剂不合格。青岛特钢在检测中如发现某项指标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有权退货处置,退货处置时收取当批次产品货款的0.5%作为管理费;如让步接收按表2处理,达到拒收标准协商后接收的按扣罚标准的1.5倍处理。 5.4青岛特钢将保留引流砂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对供应商追责的权利。 表2 项目 指标要求 扣罚标准 拒收或协商 Cr2O3,% 按技术条件要求范围 超出范围:含量每超1.0%,扣价0.5% 超出范围>3.0% SiO2,% 超出范围:含量每超1.0%,扣价0.5% 超出范围>2.0% Al2O3,% 超出范围:含量每超1.0%,扣价0.5% 超出范围>2.0% Fe2O3,% 超出范围:含量每超1.0%,扣价0.5% 超出范围>3.0% TiO2,% 超出范围:含量每超0.1%,降价0.5% 超出范围>1.0% MgO,% 超出范围:含量每超0.1%,降价0.5% 超出范围>2.0% H2O,% ---------- 含量>0.5% 粒度 超出范围:粒度比例每超1%,扣价1% 低于80%或最大粒度>1.5mm 备注:不是真空包装,不得入库。 5.5钢包引流剂B:自动开浇率目标≥99.3%;95.0%≤自动开浇率<99.3%,每降低0.1%考核当月分厂领用量的1%;如自动开浇率<95.0%,当月使用引流剂不予结算。开浇率以甲方统计为准,一炼钢、二炼钢分开统计。乙方须按时送货,每延迟1天考核当月结算额的1%;因送货不及时影响正常生产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之前的供货款。 5.6钢包引流剂C:自动开浇率目标≥99.3%;95.0%≤自动开浇率<99.3%,每降低0.1%考核5000元,如自动开浇率<95.0%,当月使用引流剂不予结算。开浇率以甲方统计为准。每延迟1天考核5000元;因送货不及时影响正常生产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之前的供货款。 5.7因烧氧造成低液面,追加考核2000元;因烧氧造成脱节一次考核10000元。 5.8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甲方组织乙方召开事故分析会,根据事故分析报告确定乙方赔偿额。因甲方生产操作等非引流剂原因造成不能自动开浇的,甲方应给予扣除。 5.9包装不符合要求的,每小袋考核100元,每吨袋考核1000元。乙方引流剂包装或重量不规范,影响甲方生产的甲方有权扣除本批引流剂不给予结算并按影响程度进行索赔。 6、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3)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引流剂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内容。(4)需提供近两年特种钢铁行业引流剂相关业绩(需提供不低于3份不同特种钢铁企业合同)。 7、其它要求:(1)引流剂为年度采购项目、非一次性采购;(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禁止挂靠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资质材料:(1)投标人(报名)基本情况表;(2)承诺书;(3)授权委托书;(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其它资质材料。 备注:以上资料需扫描为pdf或jpg/png等图片格式(不可加密),附件(1)-(4)请下载《投标报名基本材料》模板填写,附件(5)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若无具体资质要求可不附)。 2、提交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 3、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单位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等黑名单。 4、我公司将根据资格评审细则择优选择报名单位,报名成功不等同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招标方信息:

1、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集成路1886号 邮编:266409 3、联 系 人:青岛特钢招标部 沈经理 **** 4、邮 箱:****@citicsteel.com 5、附件扫描成一个PDF上传邮箱,附件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五、报名截止时间:**** 23:59:59

六、预计开标时间:2025年8月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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