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澄清内容如下:
1.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 91 日历天(2025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上述时间仅 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
3.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说明,以本次澄清的内容为准。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龙江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齐齐哈尔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5.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监督人:龙江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女士
地 址:龙江县****
电 话:0452-****
电子邮件:****@163.com
6.受理投诉渠道
6.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s:****。
6.2 线下投诉渠道
龙江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女士
地 址:龙江县****
电 话:0452-****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