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汽车南站地面主体建筑西侧办公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整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原汽车南站地面主体建筑西侧办公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整改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原汽车南站地面主体建筑西侧办公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整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21308.99元
最高限价(如有): ¥321308.99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及其他施工完毕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时间:****至****,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电子版信息至海南省海口市****点击登录查看现场登记报名获取。
售价:300元
截止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1.2 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提供的附件5、《资格承诺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3.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https:****。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口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