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改建乐至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确定在合格供应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四川鑫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更正为:资阳市泰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295,000.00元 ,更正为: 338,819.5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295,000.00元,更正为:338,819.5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采购监督机构:资阳市乐至县财政局
联系人:采监股
联系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乐至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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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