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金川区****
(1)对社保证明材料时间的澄清:对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2.8 条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的时间不一致予以澄清,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的时间为“2024 年 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
(2)对财务审计报告的澄清: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2022 年-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注册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对标段名称的澄清:本项目第四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最高限价的标段名称为“第四标段”。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符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望各投标人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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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良治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07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