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针对本项目****发布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及采购文件,补充(变更)如下内容:
一、变更内容
(一)采购公告第3条“资质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检测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取得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现修正为: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①牵头方须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②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地 址: | 喀什地区疏勒县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 | |
联 系 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 人: | 李霖、阿依登﹒木黑提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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