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5:5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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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智能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郧阳区青曲镇巷子口乡村振兴产业园3#地块加工区厂房及附属工程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前附表中行政监督部门调整为:名称:郧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股);地址:郧阳区城关镇中心巷8号;联系人:刘玉玲;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442500;招标代理机构电话:****。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