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 关于《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编号:****
符燕翔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海口市海垦路22号信力花苑5-501房和海口市****房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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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证号 | 权利人 | 土地权利类型 | 宗地单元号 | 坐落 |
1. | **** | 海南冠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GB02084 | 海口市****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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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