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
一、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澄清如下:
问题一: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的第★1条:“设备具有通气、一口气弥散残气、支气管舒张实验、支气管激发实验、阻断法气道阻力、脉冲振荡、呼吸肌力训练功能”其中具有“呼吸肌力训练功能”的品牌在现市场上不满足3家,建议删除“呼吸肌力训练功能”或者变更为“呼吸肌力测试功能”。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的第★1条中的“呼吸肌力训练功能”,可以通过外购第三方配套小设备实现此功能,市****
问题二: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2 技术参数及要求:“△3.4 弥散残气测试气体采用 He 和 CO,符合 ATS/ERS 国际标准;3.5 具有独立的 CO 红外气体分析器:测量范围: 0 - 3000 ppm CO(0-0.3%),测量精度≤1%;△3.6 具有独立的氦气分析器:测量范围:0-20%,精度≤1%。”现市场上满足上述参数的品牌不满足3家,此几条参数建议修改为:“△3.4 弥散残气测试气体采用 He 和 CO 或者 CH4 和 CO,符合 ATS/ERS国际标准;测量范围: 0 - 3000 ppm CO(0-0.3%),测量精度≤1%;△3.6 具有氦气或甲烷分析器:测量范围: 0 - 3000 ppm CO(0-0.3%),测量精度≤1%。”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上述三条参数,市场上满足此三条参数的品牌不低于三家,此三条参数不进行修改。
问题三: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2 技术参数及要求:“△5.8 产品注册证中包含呼吸阻抗综合测量装置配件、气道过敏反应测试系统配件、金属呼吸管路配件、潮气功能模块配件”。现市****
回复: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的“△5.8 产品注册证中包含呼吸阻抗综合测量装置配件、气道过敏反应测试系统配件、金属呼吸管路配件、潮气功能模块配件”,市****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冲突之处,以公告为准。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