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安市检察机关购买司法社工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09: 00 至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一、磋商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09: 00 至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一、磋商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工组织
现更正为: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3、以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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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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