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4永丰县****
房建工程 (工程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 S314永丰县****已由 吉安市****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永丰县政府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房建工程 (工程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西省吉安市****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服务区总用地面积12456.7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513.84平方米,包括新建办公楼、休息、汽修、餐厅用房。
2.3本项目计划工期:拟于2025年9月开工,2026年8月交工,预计总工期为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服务区****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标段名称FJ-1。
2.6项目投资:896.55万元。
本次招标划分为 I 个类别,共 1 个标段,类别及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二~附表九,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截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 2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2024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 房建 (序列名称)序列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 信用等级 ,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
截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 24 时 00 分,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 交易系统 )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采集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采集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类别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类别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
3.3.1信用等级为 AA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最多数量)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 1 (最多数量)个类别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信用等级为 A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最多数量)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 1 (最多数量)个类别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信用等级为 B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最多数量)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 1 (最多数量)个类别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信用等级为 C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最多数量)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 1 (最多数量)个类别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信用等级为 D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最多数量)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 0 (最多数量)个类别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3.2信用等级为 AA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 房建 (类别名称)类别中最多可投 1 (最多数量)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 1 个标段;
信用等级为 A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 房建 (类别名称)类别中最多可投 1 (最多数量)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 1 个标段;
信用等级为 B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 房建 (类别名称)类别中最多可投 1 (最多数量)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 1 个标段;
信用等级为 C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 房建 (类别名称)类别中最多可投 1 (最多数量)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 1 个标段;
信用等级为 D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 房建 (类别名称)类别中最多可投 0 (最多数量)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 0 个标段;
3.3.3信用等级为 AA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 1 (最多数量)个标;
信用等级为 A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 1 (最多数量)个标;
信用等级为 B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 1 (最多数量)个标;
信用等级为 C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 1 (最多数量)个标;
信用等级为 D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 0 (最多数量)个标;
3.3.4 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其他规定: 无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3.7 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类别投标时,为满足第3.4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类别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网址) ,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 (组织或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集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召开地点: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4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类别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类别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 √是/ □否 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中下载。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网址)、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azbtb.cn/)、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ongfeng.gov.cn/) (发布公告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6.2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网址)、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azbtb.cn/)、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ongfeng.gov.cn/)(其它媒介名称)网站上进行公开。
7.1 其它: 采用不见面开标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
地 址: 江西省吉安市**** | 地 址: 武汉市**** |
邮政编码: 331500 | 邮政编码: 430033 |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 人: 姜先生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网 址: / |
监督部门: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 | |
地 址: 吉安市行政中心B座10楼 | |
电 话: **** | |
邮 箱: ****@163.com |
附表一 类别及标段划分一览表
类别 | 标段 | 起迄桩号/工程地点 | 长度(km)/总建筑面积(m2) | 主要工程内容 |
I | FJ-1 | 桩号写K75+368/ 潭头乡潭头村 | 总建筑面积1525.48平方米 | 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服务区****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I 类别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财 务 要 求 |
I 类别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应同时满足: 无 |
附表四 业绩要求(适用于房建工程)
业 绩 要 求 |
I 类别投标人近 / 年(指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下同)的已完工程(指交易系统交通用户库采集的交工日期在前述时间内的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 无 |
附表五 信誉要求
信 誉 要 求 |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 ②最近 3 年(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4 日)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③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2024 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④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⑦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未被评为D级。 ⑧未正被吉安市取消参与江西省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信誉应同时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一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4.4项的规定。 |
附表六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适用于房建工程)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 中级及以上 (职称等级)职称;(注册建造师专业名称)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等级)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具备 中级及以上 (职称等级)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 |
附表七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条款号 | 内 容 | ||||
1 | 评 标 办 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类别名称、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
投标函附录数据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7.3(5)目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4.1项规定 | ||||
投标类别数量 | 符合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3.3款规定 | ||||
优先选择次序 | 投多个类别的投标人各类别投标文件填写的优先选择次序内容一致,类别和标段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2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人填写了优先选择次序。 |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 资质要求 的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 财务要求 的规定 | ||||
2.1.1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 业绩要求 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 信誉要求 的规定 |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的规定,并填写了在岗情况 | ||||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 的规定 | ||||
其他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 其他要求 的规定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工期目标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4 项规定 |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人员选择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5.10项规定 | ||||
分包 | 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11款规定,且按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填写了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投标函中其他补充说明内容 | 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1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 | 权利义务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 |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 |||||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 |||||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 |||||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 |||||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2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初步评审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7.3(5)目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 ||||
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如有) | 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递交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符合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5.2款的要求 | ||||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评 标 价: 100 分 信用等级: /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本次招标设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每个标段随机抽取其中的一种作为该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价E=投标函文字报价。 当采用方法一、二、三、四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 ①当N<6时,n1、n2均取0; ②当N 6时,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去掉n2个最低评标价; n1、n2在取值区间1~M中随机抽取(最小为1);M=N/5,M向下取整。 N为某标段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有效的投标人数量,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参与计算。 根据上述规则去除n1个最高值和n2个最低值后,其余评标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 方法一:二次平均法 对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所有评标价进行第一次平均,对所有小于或等于第一次平均值的评标价(不包括去掉的n2个最低评标价)进行第二次平均,第二次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P。 ※ 方法二:随机平均法 评标基准价P=(E1+E2+E3)/3 E1、E2、E3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所有评标价中随机抽取的3个评标价。 ※ 方法三:随机权重法 评标基准价P=A K+B (1-K) A 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后的最大值 B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所有评标价的平均值 K 权重系数,由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X、Y两个系数构成,K=(X+Y/10)/10,其中X有5个系数,分别为0、1、2、3、4;Y有10个系数分别为0、1、2、3、4、5、6、7、8、9。 ※ 方法四:随机步距法(适用于N 8) 将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所有评标价中第1低、第1+a低、第1+2a低、……和第1+na低的评标价进行平均,平均值乘以下浮系数Z,即为评标基准价P。 n 步距个数,n=(N-n1-n2-1)/a,n向下取整。 a 随机步距,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3、4、5。 Z 下浮系数,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0.96、0.97、0.98、0.99。 ※ 方法五:随机低价法(适用于N 8) 评标基准价P=去掉m个最低评标价的最低价 m 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n3~n4, 步距为1。 n3=N 0.2,n4=N 0.7,n3、n4向下取整。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 九 位(四舍五入法)。 |
2.2.4 | 评分标准 | 评标价: 100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 a.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评标价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偏差率 100 E1; b.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评标价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偏差率 100 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投标人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本项目E1= 1.0 ;E2= 0.6 。 所有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 八 位(四舍五入法)。 |
信用等级: / 分 / (招标人应在此明确信用等级得分标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单个投标人最多可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类别应符合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3.3款规定,同时应满足各类别最多可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资格数量不超过其相应类别已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份数。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和相应参数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对第二次开标有效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名。
根据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3.3款规定的投标人最多可中标标段数量,若某个投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标段数量超出或满足最多可中标标段数量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步骤确定各标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1)依据各投标人投标函中承诺的优先选择次序确定其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标段,当投标人第一中标候选标段数量满足最多可中标标段数量时,则该投标人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即在其他标段中该投标人不再参与排名,该排名也不由其他投标人递补);
(2)在确定了上述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的中标候选标段后,所有放弃中标资格的标段排名由相应标段的投标人依次递补(每轮只向上递补1个名次);
(3)重复上述(1)、(2)步骤,直至确定所有标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信用等级: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信用等级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5.1项至第3.5.9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结果确定通过和不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经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确认有效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进入下一步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详细评审。
3.3.2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结果确定通过和不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4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即评标价得分+信用等级得分)。
3.4.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1条规定的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