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
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动画视频制作服务比选采购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比选采购文件持有者:
根据比选采购文件比选响应人须知第2.4款的规定,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对比选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 3页),该补遗书作为比选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比选采购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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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
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动画视频制作服务比选采购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比选采购文件的修改
1、重新上传“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人自行下载制作响应文件。
一、比选响应函致: 点击登录查看
1、经研究(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就上述项目动画视频制作服务进行响应,其中响应报价详见报价函,完成本比选项目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2、如果我方中选,我方保证在收到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在合同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的工作任务。
3、项目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
4、我方承诺在本比选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本响应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选。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函连同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