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曲庄子村 |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天津市****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曲宗伏 |
项目周期 | 20天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是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135000元 |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 天津市****牌坊设计与施工项目 | ||
挂牌价格 | 135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投标方条件 | 就该项目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 ||
其他描述 | 、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工程内容:水泥牌坊总长11.8米,总高度9.3米。水泥型号为C40,中门宽6.6米,高4.98米,边门宽1.3米,柱墩0.8米,大柱子直径0.6米,小柱子直径0.5米,主筋直径22mm,腰筋直径14mm,顶筋直径18mm,斗拱五七彩帽子是青蛙钢筋。未尽事项由施工方与招标方详谈,具体以招标方验收要求为准; 3、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后上级拨款到位予以支付,预计付款时间在施工完成验收后的6-12个月内;此项工程招标方要求施工方提供三年的质保,在施工完成验收后的三年内,如果此工程出现各种非人为、非不可抗力造成的问题,需施工方无偿修复。 4、意向投标人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投标保证金无偿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5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05 | ||
账户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