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房屋改造整修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1.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某部房屋改造整修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下拨。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工程特征:房屋改造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2.3询价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房屋改造整修项目零星工程
2.4最高投标限价为:13,1615.80(元),超过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项目所在地原有室外排水管道疏通更换、卫生间改造、玻璃雨篷更换、门窗安装、屋顶瓦面漏水修缮、垃圾清运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现场机械设备进出场及运输道路的铺垫、零星工程在合同总价中综合考虑。
2.7其他: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并提供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审计人员证书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八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评委会审核)。
(二)在国内注册、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包括并不限于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四)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加盖公章,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近3年(自****(含)至****)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七)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投标。
(八)本次询价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施记录承诺书,并提供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明细证明(报名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且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十)企业业绩:供应商自****(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不i=全的视为未提供)。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询价为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由采购机构对入围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采取网络查询、电话查证、现地核实等方式,对参加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验,资格性审查不合格供应商作废处理。
5.投标申请报名
(一)报名时间:****至****,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
(三)报名方式:通过邮箱报名。
6.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至****,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线上获取。
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3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承诺书(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四)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3.7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入库审批通过的证明文件(网页打印版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8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资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具体地点待采购人通知)。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开标程序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近6个月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未携带以上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媒介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信息更正公告;如有信息不一致之处,以军队采购网发布信息为准。
9.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刘先生电话:****
项目监督人:杨先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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