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赤峰分行营业部营业用房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招标代理编号:06-07-04A-2025-D-E11789)已由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赤峰分行营业部营业用房家具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赤峰分行营业部营业用房家具采购。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家具清单和招标阶段现有VI、图纸,以及规范等文件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承包。按投标报价的综合总价,在中标总价范围内清单已有项目量按实结算。
注:具体技术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数量及VI、图纸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家具清单》《第六章VI、图纸》。
2.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619120.00元(含税)。
注:如应答供应商所报价格高于上述所列总价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供货安装期:按照装修项目的整体进度安排,在装修结束10日内完成家具的到货并安装验收工作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
3.1 对企业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①如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由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履约行为承担责任,且其隶属法人应当满足所有资格条件。
3.1.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1.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截图(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当日至开标当日之间):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截图;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3.1.6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
3.2其他资格要求:
3.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
3.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3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4投标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
3.2.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9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登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获取。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5.1.1、标书购买付款
(1)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记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投标人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①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②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③钱包支付:注册账号时若已创建钱包子账号,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用来支付文件费用。
(4)保存支付凭证:请务必在支付成功后保存支付凭证。
(5)疑问反馈:若诚e招平台操作存在相关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
5.1.2、标书费用开票:
发票:微信付款后10分钟内可在微信订单界面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5.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开标会议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呼和浩特市****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张晓宇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9.1、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扫描盖公章形式发送至****@qq.com)。
9.2、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3、请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注册审核通过,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注册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反馈注册结果。如因未及时注册而影响投标有效性,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