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时间 | ||
**** | ****修建百姓大舞台及健身广场和部分道路硬化工程施工项目(二次) | **** 至 **** | ||
挂牌价格 | 30万元 | |||
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情况 | 名称 | |||
住址 | 山东省淄博市**** | |||
联系人 | 吴澎 | 联系电话 | **** | |
流转(需求)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展示时间 | **** 至 **** | 标的展示地点 | 山东省淄博市**** |
标的性质 | 其它 | |||
标的明细 | 其他类型 | |||
标的说明 | 经民主决策,现实施****修建百姓大舞台及健身广场和部分道路硬化工程施工项目,挂牌价30万元,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工期35天,施工地点位于****。一、工程内容和标准:本项目是对吴元村百姓大舞台进行修建,对332.1平方米的健身广场和村内6条道路进行硬化,详情请见附件《****修建百姓大舞台及健身广场和部分道路硬化工程施工项目内容及标准》,本项目由竞得人包工包料。竞争主体需对项目进行充分勘察,如因勘察不充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争主体承担。二、验收和质保要求:1.由项目实施主体和竞得人共同参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免费维修。三、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需向项目实施主体交纳履约保证金18万元,如果竞得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四、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对竞买保证金进行处置。五、其他要求:竞得人需对工程施工项目过程中的安全、环保问题负全责,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实施主体通知为准。 | |||
流转(需求)要求 | ||||
重大事项披露 | 项目竞争主体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
流转(需求)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桓台县**** | ||
批准内容 | 同意挂牌 | |||
估价(预算)依据 | 机构 | |||
日期 | ||||
价格 (万元) | ||||
备案单位 | ||||
交易条件 | 熔断价 | 有 | ||
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验收合格6个月后结算,结算需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 |||
与流转(需求) 相关其他条件 | ||||
项目竞争主体资格条件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营业执照》的经营者 |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成交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审查 | |||
挂牌 相关要求 | 挂牌方式 | 网络一次性报价 | ||
竞价方式 | 反向(减价) | |||
报价时间 | ****00时00分至****14时00分为一次性报价期。 | |||
网上报名 | ****至****(14时00分前截止)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其他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30 | |||
交纳方式 及时间 | 进入淄博市**** ****14时00分。 竞买人以“交易乙方”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单位户名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注册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 | |||
退付方式 | 未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
联系方式 | 监督方 | 桓台县**** | ||
联系人 | ||||
电话 | **** | |||
交易机构 | ||||
联系人 | 刘双 | |||
电话 | **** | |||
技术咨询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