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龙湖校区文印用房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11:05:00
安徽科技学院龙湖校区文印用房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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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相关部门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向社会公开出租如下房屋:
标的位置在安徽省蚌埠市****
一、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查方式:
(一)意向承租人未曾与出租人发生过法律纠纷(含仲裁、诉讼),且意向承租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非学校在职教职工,须提供承诺函。(见附件3)。
(二)本项目接受满足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竞价承租;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资格审查方式: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向出租人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承租人在约定的合同签订期内,未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导致不能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经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证明材料包括: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2、承诺函;
出租人验原件,留存盖章复印件。
二、承租条件:
1、租赁房屋的用途仅限于文印服务,并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和委托方的检查和监督,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人需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4)并缴纳首期租金(租金每12个月为一期缴纳一次)及3.2% 的交易费(详见成交确认书)、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六个月租金之和。首期租金、交易费和履约保证金都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以内(合同签订之前)缴纳。
三、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7:00登录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报名。
四、网络竞价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的方式。报价时间:****9:00 至****10:00止。竞价所报价格为该项标的单价(万元/年),竞买人须按不低于交易起始价对出让标的进行一次性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唯一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报价结束后,将按照竞租人价高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承租人。
五、竞价保证金:详见租赁清单(附件1),到账截止时间****9:00。
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缴纳形式,缴纳信息具体以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节点提交后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订单上为准。
注意:竞买人若同时竞买项目中多个标的,则需要对竞买的每个标的分别提交订单,每个标的缴纳信息都以系统生成的缴纳订单为准。因竞买人自身原因错缴、漏缴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看样时间、地点:公告期内自行看样。
七、咨询电话:**** 赵工
看样电话: 0550—****唐老师(到现场看招租用房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贾先生
详情见网址: https:****
八、《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查看方式:登录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九、《收费标准》查看方式:登录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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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学院龙湖校区文印用房竞价招租项目
标的说明及竞价须知
标的说明:
一、出租人:安徽科技学院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二、标的房屋基本情况:详见租赁清单(附件1)。
三、瑕疵告知:
1、标的房屋的现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其具体表现在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即所有竞买只有一次出价机会,当优先承租权人报出与其他竞买人报价相同的价格时,优先成为承租人。
2、竞租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了解校内外文印经营环境,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参与竞价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如需要查阅、使用标的物相关资料,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出租人提出询问,并以出租人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竞租行为。
3、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出租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人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5、竞租人需认真阅读《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并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我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为竞租人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5、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房屋一切现状和学校及师生人数情况等,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条款,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四、租赁年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年度期满90天前校方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且在双方均同意的基础上续签新一年度合同。
五、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先缴租金后使用。
六、标的房屋水电:如需办理过户,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承租条件:
1、租赁房屋的用途仅限于文印服务,并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和出租人的检查和监督,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人需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4)并缴纳首期租金(租金每12个月为一期缴纳一次)及3.2%的交易费(详见成交确认书)、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六个月租金之和。首期租金、交易费和履约保证金都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以内(合同签订之前)缴纳。
3、承租期内,打印复印的任何信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以及合同要求。
4、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优惠条件:
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5日,免租金装修期不含在租期内。
竞价须知:
一、竞买人注册及报名方式
竞买人自备电脑登录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s:****)完成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具体方法详见《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
二、报名资料
竞租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扫描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承诺函(附件3)。
法人或其他组织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竞租人应保证上传的资料图片有效、清晰,请各竞租人将上述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中。
三、竞价保证金:详见租赁清单(附件1),到账截止时间****9:00。
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缴纳形式,缴纳信息具体以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节点提交后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订单上为准。
注意:竞买人若同时竞买项目中多个标的,则需要对竞买的每个标的分别提交订单,每个标的缴纳信息都以系统生成的缴纳订单为准。因竞买人自身原因错缴、漏缴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内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向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以转账、电汇的方式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缴款)。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竞价的,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4、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缴清首期租金、全部交易费后,自动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的方式。报价时间:****9:00 至****10:00止。竞价所报价格为该项标的单价(万元/年),竞买人须按不低于交易起始价对出让标的进行一次性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唯一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报价结束后,将按照竞租人价高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承租人。
特别注意: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8G以上内存,10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登录竞价系统领取;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法人单位直接签章领取,已办理CA锁的可直接电子签名领取。
五、履约保证金
1、承租人需向出租人缴纳成交价六个月租金之和的履约保证金。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到账证明”。
2、租赁期内,因承租人原因需动用履约保证金的,承租人需在缴纳下一期租金时将履约保证金充实至原数额。
六、关于合同签订
《成交确认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成交价六个月租金之和的履约保证金,将首期租金和全部交易费支付到代理机构账户。(收到交易费后由代理机构开具交易费发票),履约保证金由出租人开具“到账证明”,租金由出租人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据。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都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以内(合同签订之前)缴纳。
下期租金应在租金结算日到期前30日前一次性缴至出租人指定账户(以承租人租金到达出租人指定账户为准)。
七、关于房屋交付
1、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清所有款项,出租人负责清场并在免租金装修期起始日前1日内将标的房屋以现状为准交付给承租人,租期开始时间自免租金装修期过后起计算。
2、出租人承担房屋移交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前期出租人对房屋已预交部分水电费用,双方在移交时核定结清。
八、关于经营管理
1、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停车等相关费用。承租人须配齐消防设备,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承担租赁期间标的房屋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2、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承租人利用房屋外墙、屋顶设置广告、招牌等,须将方案报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出租人有权拒绝与学校教学环境、校园景观不相匹配的广告、招牌的设置。
4、租赁期内及承租人逾期返还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卫生等工作由承租人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卫生等致出租人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九、其他约定
1、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2、《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返还房屋时,承租人应付清房屋使用期间所欠出租人及其他各项应缴费用。如拖欠水、电、气等其他费用,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若承租人未按本项目公告约定的承租条件及《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开展经营活动,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收回标的房屋,承租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承担承租人装修的任何补偿。
7、承租人须严格执行属地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
8、承租期内,保证不得泄露用户打印复印材料,不得收集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将用户的文件材料传给他人。
9.承租期内,保证文印室电脑的网络安全,不因各项网络攻击等手段被其它机构或个人入侵,导致信息外传。
10.承租期内,不得占用店外空间堆放材料,保持内外整洁,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环境。
11.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2.承租人利用房屋外墙、屋顶设置广告、招牌等,须将方案报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出租人有权拒绝与学校教学环境、校园景观不相匹配的广告、招牌的设置。
13.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学生数变化等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4.《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5.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16.特别说明:
(1)承租人须于《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正式营业服务。否则每逾期一天,承租人须按日租金(按年租金/365日计算)2倍的标准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逾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2)若承租人未按承租条件及《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开展经营活动,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收回标的房屋,承租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承担承租人装修的任何补偿。
(3)承租人须严格执行属地和学校管理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4)承租人应公示文印服务价格,学校要求文印服务价格不高于:A4黑白打印(复印)0.2元/张(面)、A3黑白打印(复印)0.4元/张(面)、A4彩色打印(复印)1.0元/张(面)、A3彩色打印(复印)2.0元/张(面)。其他文印服务价格不高于蚌埠市区大学城内其他高校平均价格。
1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因自然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若因前款第(一)、(二)项解除合同,对该房屋装修、装饰所获得的拆迁补偿由承租人享有。
十、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1、竞租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不得署名)向出租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竞租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qq.com邮箱
2、出租人可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并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网址:https:****),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租人具有约束力。竞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出租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竞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出租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一、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租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租人有权在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出租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责任和违约处理
1、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承租人所缴竞价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交易费,剩余部分用于对出租人的补偿,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权追偿。
(1)承租人对提交的登记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承租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承租人不按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5)承租人不按期缴纳首期租金、全部交易费的。
2、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权,承租人所缴履约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且不承担承租人任何补偿。
(1)承租人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未按期补足履约保证金达20日以上的;
(2)不满足创城、创卫、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工作要求且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落实整改的;
(3)承租人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的;
(4)承租人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
(5)承租人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借给第三方的;
(6)逾期20日未支付租赁合同约定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的;
(7)承租人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3、其他违约责任和违约处理详见附件4《房屋租赁合同》。
安徽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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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租赁清单
标的 | 位置 | 结构 | 面积(平方米) | 起始价(万元/年)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安徽省蚌埠市**** | 框架结构 | 约48 | 4 | 1 |
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我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单位组织的安徽科技学院龙湖校区****
竞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2025年 月 日
附件3:
承 诺 函
安徽科技学院:
我方对“安徽科技学院龙湖校区文印用房招租公告F****”及其“标的说明及竞价须知”表示完全响应,遵照该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非出租人在职教职工,与出租人无任何劳务关系,否则出租人有权拒签合同,相关责任由我方承担。
2、我方未被合肥市、蚌埠市、滁州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3、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该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4、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竞租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其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及现状
1.租赁房屋坐落于 安徽省蚌埠市****
2.甲方按房屋现状交付乙方,乙方确认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对租赁房屋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意按现状接收房屋。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最长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期满前90天之前,经学校考核合格且租赁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续签一下年度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向乙方提供免租金装潢期 5 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首年合同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支付
1.出租房屋首年年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乙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并在之后年度开始时相应的月份提前30日付清后12个月租金。甲方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首次租赁时,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汇款6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
在履约保证金和首年租金支付到甲方账户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 7 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赁房屋交付和收回
1.甲方于合同签订生效后 免租金装修期前1 日内将房屋按现状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交付给乙方,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甲方应保证租赁场地交付乙方之前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予以结清。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
3 日内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搬离属于乙方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涉及相关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房屋的装修装饰无偿归甲方所有。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装潢的最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 租赁期间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2.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主体结构交付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房屋主体结构由甲方负责维修,其他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维修范围的,乙方也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阻拦甲方维修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因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甲方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乙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甲方决定;乙方拒绝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房屋的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乙方因擅自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的房屋,导致房屋损毁、灭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维修赔偿责任;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3.因自然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若因前款第1、2项解除合同,对该房屋装修、装饰所获得的拆迁补偿由乙方享有。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经乙方催告后20日内仍未交付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达20日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装修、装饰、拆改变动房屋或改变其主体结构的;
4.转租、分租、出借、转让该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房屋让与他人使用的;
5.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6.逾期20日未支付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其承担的费用的;
因上述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在租赁房屋内添置的装修装饰资产无偿归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立即终止。
第十条 合同期满
合同到期前,乙方若愿意继续承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新一轮房屋招租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未能中标,应按约定及时清场搬离,归还甲方房屋。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天,应按 欠款的千分之一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外,还应向甲方支付 3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对方遭受的损失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还应赔偿该超过部分。
3.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6项约定情形的,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外,乙方还应补交齐所有的费用、违约金等款项,否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退还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 3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甲方,且应向甲方支付 3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5.乙方未在第五条第2款约定期限内返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自约定期限届满次日起,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 年租金的千分之一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齐。
7.本条约定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应履行的义务与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以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为准,装修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及图纸,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2.租赁期内及乙方逾期返还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等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租赁房屋的用途仅限于文印服务。
4.乙方使用此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和出租人的检查和监督,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学校在教学楼和学生公寓等其他场所设置其他单位自助打印机等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6.租赁期内,乙方打印复印的任何信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以及合同要求。
7.租赁期内,乙方保证不得泄露用户打印复印材料、不得收集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将用户的文件材料传给他人。
8.承租期内,乙方保证文印室电脑的网络安全,不因各项网络攻击等手段被其它机构或个人入侵,导致信息外传。
9.承租期内,乙方保证文印用房整洁,不得占用店外空间堆放材料,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环境。
10.乙方应公示文印服务价格,文印服务价格不高于A4黑白打印(复印)0.2元/张(面)、A3黑白打印(复印)0.4元/张(面)、A4彩色打印(复印)1.0元/张(面)、A3彩色打印(复印)2.0元/张(面);其他文印服务价格不高于蚌埠市大学城内其他高校平均价格。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2.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1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合同法律效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甲方应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一份送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5:考核办法
为加强点击登录查看用房租赁合同管理,提升点击登录查看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点击登录查看用房租赁期内续签租赁合同的考核。
二、点击登录查看用房的文印服务考核工作由安徽科技学院资产经营管理部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点击登录查看服务考核实行百分制,房屋年度租期开始时为100分,文印服务考核实行减分制,考核结束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与其不再续签下一年度租赁合同。
四、考核时间在年度租期结束90天前完成文印服务考核工作。
五、考核的内容与分值
1、师生满意度调查,权重40分。
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各二级学院师生对点击登录查看用房租赁服务满意率打分,按平均分统计师生满意度分值。
2、师生对日常文印服务的投诉情况,权重20分。
每发生一起省级层面投诉,减10分;每发生一起校级层面投诉,减5分;日常投诉,每发生一起减2分。
3、文印服务安全生产管理,权重20分。
按承租人租赁房屋开展文印服务期间的消防安全、人员安全、师生信息保密与安全、交通安全以及文印服务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每发生一起安全生产隐患被书面通知整改的,扣2分;每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件,被政府监管部门处理的,扣20分。
4、文印用房内外环境管理,权重20分。按房屋租赁合同对承租人文印用房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房屋内外卫生、物品存放整洁、门前三包和是否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环境等方面。每发生一次违规行为被书面通知整改的,扣2分。
六、点击登录查看用房各项考核材料由资产经营管理部收集、整理、统计与保存。
七、考核结果由资产经营管理部书面通知,作为点击登录查看用房租赁合同续签的依据。
八、本办法由资产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
附件6标的图片及位置
附件(已签章).pdf
龙湖文印标的说明及竞价须知(定稿)(已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