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平顺县)退化林
修复(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施工二次澄清答疑
一、内容
长治市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平顺县)退化林修复
(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施工现将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澄清答疑如
下:
1、本单位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由于我合作社无法查询到相关截
图,所以发出提问。
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疑义后,经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电话沟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工作人员回复类型为农民
专业合作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没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黑名单)信息模块。潜在投标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型的
,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为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全
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s://ggzy.changzh
i.gov.cn/)”
纸质方式提出:点击登录查看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长治市****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治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
科创城上寓2号楼2单元311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