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二。本补充说明二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说明二为准。
一、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本工程外运距离5km,消纳费按除税价5元/立方米计入”修改为:“本工程外运距离5km,消纳费按含税价17元/立方米计入”。
二、本工程已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内容为准并自行下载。
三、本工程招标时间安排表变更如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同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人提出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09时00分 |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 ****09时00分 |
投标截止时间 | ****09时00分 |
开标时间 | 同投标截止时间 |
办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同投标截止时间 |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温州永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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