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高速公路车道自助缴费机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本项目湖北交投高速公路车道自助缴费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在宜昌运营公司安装32套常规款自助缴费机,通过该项目达到减少收费站拥堵、降本增效、提高用户满意度的目的。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交投高速公路车道自助缴费机采购项目
本标段预算:534.40万元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60天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以宜昌运营公司指定位置为准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昌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武汉市****
联系人:桂先生、李女士
电话:****
监管部门:点击登录查看资产管理部
地址:宜昌市****
联系人:向安杰
电话:****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公告附录: 企业资质要求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必须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提供授权书)。 |
注: 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
企业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设备供货业绩。 |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3年指2022年7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企业信誉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提供投标人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
企业财务要求 |
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1亿元。 |
注: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秋云(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