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元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及《广元枢纽经济区建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人员配置“以上人员须为供应商自有在职人员(①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有效职称证书复印件,②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银行工资流水扫描件加盖电子章)”
更正为“以上人员须为供应商自有在职人员(①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有效职称证书复印件,②提供为本单位自有在职人员的证明材料及银行工资流水扫描件加盖电子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三)财政监督部门:广元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内容。目前,我市****
建设银行:公司部 ****
中国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
工商银行:普惠部 ****
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 ****
农商银行:公司部 ****
贵商银行:市场部 ****
邮储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
绵商银行:综合业务部 ****
(五)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准。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元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元市****
联系方式:刘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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