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5:05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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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公路-施工(双信封)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洪湖市**** 各投标人: 原工程量清单中K12+095.105~K15+993.421子目号204-1-c子目名称10cm碎石换填中的计量单位为m3,现更正为㎡,此次更正该清单工程量不变,招标控制价不变。 该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此不顺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若本澄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