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改性生物炭治理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关键技术研究》科技项目分包招标。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1)需要对示范区内的农田土壤进行系统性、网格化的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明确污染的种类(如 Cd, Pb, As, Hg 等)、空间分布特征、污染程度(轻度、中度、重度)、污染来源(历史遗留、工业排放、农业投入品等)。
(2)需要研发针对目标重金属(如镉、铅等)具有高吸附容量、强选择性、良好环境稳定性且成本可控的生物炭及其改性材料。
(3)需要深入理解研发的生物炭及改性材料对目标重金属的吸附固定机制、动力学过程以及在土壤环境中的长期稳定性。
(4)需要在典型污染农田上验证生物炭材料修复技术的实际效果,核心目标是显著降低主要粮食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等)可食用部位的重金属含量,同时保障或提升农产品产量和品质(特别是微量营养元素含量)。
(5)需要探索与生物炭修复技术相配套的农艺调控措施(如水分管理、品种筛选、施肥策略调整、微生物调控等),以进一步提升修复效率、降低重金属向作物的迁移累积、改善土壤肥力、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
(6)需要对研发的生物炭修复技术及配套农艺措施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性评估,确保方案在实际应用中具备可行性和推广潜力。
(7)基于上述研究成果,需要制定一套针对示范区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修复与安全高质生产的标准化技术规程和综合解决方案。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4.1资质条件
4.1.1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f)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g)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或相互任职或工作;
(h)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i)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j)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k)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l)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
(m)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n)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
(o)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信誉要求
(a)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b)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1.2专用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需为相关学科至少建有硕士点的国内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设有相应技术与装备研发平台或者实验室(省级及以上),承担有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在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等领域有丰富的科学研究、装备设计与研发经验。
②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
7.文件发放时间
****起至****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取得联系并报名登记,通过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上午9:30时截标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武汉市****
9.开标时间及地点
****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武汉市****
10.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2项资料齐全方可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