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基建类施工服务项目。
1.1.1 招标内容:2025年节能减排工程(闵行数据中心能效提升项目)EPC总承包采购项目,对闵行数据中心进行冷水机组变频改造,冷却塔永磁冷却电机改造以及安装AI机房智能群控设备。
1.1.2 项目预估规模:项目总预算1180.7086万元(含税价)。其中:设备费896.1804万元(含税价),税率13%;施工费241.5876万元(含税价),税率9%;设计费42.9406万元(含税价),税率6%。
1.1.3 实施地域:上海市
1.1.4 计划工期:2025年11月底前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
1.1.5 质量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1.6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1.7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甲供除外)。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 1 名,中标份额为 100%。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针对含税 EPC 总报价、工程设计费、工程设备费、工程施工费各项投标价格不得超过第八章《投标报价清单》中各分项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机电智能化施工(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3 |
2.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应答。
2.3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投标人需提供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投标人自****至投标截止日,具备至少一个同类工程项目业绩(同类指: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等证明材料)。
2.5 投标人应配备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且相关人员应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执业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1人: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通信与广电工程),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如果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为牵头单位人员。
2)设计负责人1人(投标人属设计企业):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
3)施工负责人1人(投标人属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通信与广电工程)。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个。
5)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2.6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