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市****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36分 | 评审步骤: 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1.1价格调整: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投标人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相应的本次招标中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投标调整价; 1.2价格扣除: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 ① 当通过资格和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5家时,取所有投标单位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② 当通过资格和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值,取剩余所有投标单位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4.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36。E1=0.5;E2=0.3。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5.有漏项报价的投标人,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1%,再扣1分,得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注: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平均值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
产品业绩 | 6分 | 提供同类产品(无创糖尿病检测仪)业绩合同,有一项加3分,本项加满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修改为: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38分 | 评审步骤: 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1.1价格调整: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投标人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相应的本次招标中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投标调整价; 1.2价格扣除: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 ① 当通过资格和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5家时,取所有投标单位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② 当通过资格和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值,取剩余所有投标单位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4.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38。E1=0.5;E2=0.3。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5.有漏项报价的投标人,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1%,再扣1分,得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注: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平均值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
产品业绩 | 4分 | 提供同类产品(无创糖尿病检测仪)业绩合同,有一项加2分,本项加满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2、评审分值分配中投标报价修改为 38 分,产品业绩修改为4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4、请投标人下载新的澄清文件,并依据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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