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招租:
项目名称 | 地块信息 | 建筑面积(m2) | 月租金 底价 (元/月) | 租金结算方式 | 租赁 期限(月) | 租赁用途 | 递增率 | 业主方 |
大源组团二加油站场地公开招租 | 成都市**** 大源组团二加油站场地公开招租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出租范围 点击登录查看大源组团二加油站场地出租项目,位于成都市****,租赁面积:汽车快洗服务区域40平方米。(附出租区域图)。 (二)权属情况 该产权属于点击登录查看,具有有效的产权证。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中“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三)承租情况 本次拟招租场地原承租合同期限截至****。本次公开招租的租赁协议期限自竞得人与本公司签署租赁协议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租赁方案 (一)出租原则 严格遵循依法合规、服务城市发展为原则。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充分挖掘项目潜在价值,实现企业资产效益最大化。 (二)租赁主体 出租方:点击登录查看 承租方:以公开招租结果为准 (三)招租条件 租赁价格拟订依据:经集团公司备案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及参照同物业已出租标的租金水平。 (四)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1.租金:该项目月租金底价5714元/月,承租方月保底租金底价以最终比选结果为准。《点击登录查看大源组团二加油站洗车服务场地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每月结束后10日内完成结算、转款。 2.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10000元,在合同终止后,若经营场所无损坏,保证金由出租方扣除违约金(若有)后无息返还承租方。 三、出租方式 出租期限 7 个月,本次出租拟采取公开招租方式。承租方需符合《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招商管理办法》关于协议方式的适用条件。通过在点击登录查看公开招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按期收取租金。 (一)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招租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 (二)经公开报名后,各意向承租人投递竞价函,现场公布各意向承租人密封报价情况。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的,密封报价不低于竞价底价,报价有效即确定为承租人。有两个或以上的意向承租人,由密封报价出价高者竞得,最高价达不到底价报价无效,若最高报价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则最高报价者进入第二轮密封报价阶段,并于招租会现场递交竞价函进行竞价,直至产生承租人。 (三)如在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可下调挂牌起始价重新招租,下调的幅度不高于挂牌起始价的10%。 (四)成交确认后,由出租方、竞得人签订《点击登录查看大源组团二加油站场地租赁合同(洗车)》及《安全管理协议》。 四、需竞得人承诺的事项 本次出租标的均已实地勘察并知晓标的以空地形式出租,不包含原经营单位投资建设的设备设施。洗车场的建设需提供洗车场地施工设计图及所有开业前期动工的证照。需向我司备案完整经我公司批准施工后动工。我司预留场地所需电路线路及排水管线位置。在竞租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并缴纳租赁保证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及履行合同。 开业前需自行完成职能部门要求办理的一切营业证照及洗车场地的环境评价报告、场地安全评价报告;现场工作人员需做到持证上岗; 洗车场建设,场地改造,场地装修费用均由场地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经营过程中机器的维保,维修,场地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对自主招聘的员工安全及员工工资,保险等自行承担。洗车场运营过程中不得向顾客办理充值卡。 五、其他需披露事项 为保障承租方工作正常开展装修期的租赁延期问题可待商议,租赁标的按实际交付日期起计租。 六、免责条款 在租赁期内如遇到政府政策规定的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025年 5月 12 日 租赁区域图:(红框处) |
40
5714.00
按实际洗车数量乘以2元的金额向出租方缴纳场地租金。承租方保证租赁期合同内全年保底租金金额8万元。全年实际缴纳租金未超过8万元的须由承租方补足。
7
快速洗车服务
无
本次公开招租采用价高者得的方式确认承租人,有意者请按以下要求报名。
一、报名所需资料
1、法人:需提供密封报价函、公司营业执照。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书(以上均需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盖公章)。
2、自然人:需提供密封报价函、身份证复印件及征信记录(复印件上盖手指印,征信记录存在问题的不具有报名资格,自然人参与报名必须本人办理,不得他人代办,如有类似情况,视为无效)。
二、报名时间
****起至****止,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三、公告期限内将报价函交于我公司4楼综合部,我公司将于****上午10点在成都市****
公告时间:****至****,共计10个工作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807
公司地址:成都市****
合同编号: 号
大源组团二加油站场地租赁合同
(场地用途:汽车快洗服务)
签订地点:成都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注册地址:成都市****
社会信用代码:****53267A
法定代表(负责)人:陈盈杉
联系电话:****-823
乙方:
注册地址: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在甲方所属****加油站内开展汽车快洗服务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件加油站平面图,约40平方米)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双赢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 在遵守并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合作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发展共赢为原则,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努力创造条件,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合作力度,拓展合作范围。在汽车后服务市场,互相支持配合,积极开拓有利于加油站发展壮大的项目。
第三条 双方本着友好、务实、协商、互利的原则共同处理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尊重并保证不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
二、项目与运营
第四条 双方同意,汽服内容:汽车快洗 。
第五条 双方同意,汽服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干预,但甲方保留涉及油站的服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方面合法合规的管理权。
第六条 乙方汽服项目的日常运营须遵守甲方加油站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以诚信守法、和谐发展为理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引起消费者投诉及行政处罚,若引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不得对外办理任何“充值”“储值”功能的会员卡,如需办理优惠打折、消费积分等功能的会员卡,须经甲方同意并备案后实施。
第八条 乙方在汽服项目上的定价应结合市场需求、服务质量等实际情况,遵循诚实公开的原则来制定。项目价格表须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备案,凡有调整应及时向甲方重新报备。
第九条 乙方应按相关规定自行承担水、电、气、通信、城市维护、垃圾管理等费用。
第十条 乙方应按相关规定自行对甲方及加油站可能产生的环保环境问题建立台账。符合相关部门对快洗的管理条例。
三、收益与激励
第十一条 双方同意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制定完善汽服项目的运营监管制度,共同确保汽服项目经营成果的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 双方同意,汽服项目的收入计量,应符合《会计准则》及企业核算制度的有关要求,准确反映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
第十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结算方式及保底租金约定
(1)乙方每月按实际洗车数量乘以2元的金额向甲方缴纳场地租金。乙方保证租赁期合同内保底租金金额4万元(按租赁期限约7个月计算)。合同期内每月实际缴纳租金未超过5714元的须由乙方补足。
(2)若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加油站促销活动时,甲方按乙方缴纳的场地租金进行费用相应减免。(减免依据促销活动方案、促销方案达成以每次促销方案为准。)
(3)乙方收取顾客的费用标准需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给甲方报备。若价格需要临时调整时需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按申请价执行。调整价格的租金收取按乙方总收费价格的20%进行收取。
(4)乙方每日对实际产生的洗车数量进行登记并交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以作为租金结算依据。
若开展以上活动,均以甲、乙双方书面形式盖章确认时间后方可实施。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认可随意变动收费标准。若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经济利益或信誉受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有权要求乙方清场退出,并有权在本地媒体上公布。
2、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一个月结算一次场地租金。乙方在每月结束后5日内结算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租金,每月10号前完成租金转账。
甲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4**** 0097 977
开户行:工行成都东大支行
四、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为使乙方能够持续规范经营,甲方应向乙方传达加油站所必需的安全知识和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甲方不定期向乙方派遣人员进行经营管理方面的指导检查,甲方派遣人员有权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管理情况,有权检查乙方的进、销、存的原始票据和账目、报表等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乙方开业后,应当按甲方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加油站安全及经营管理检查,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对自主招聘的员工进行自身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专项安全活动的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记录及台账。
第十七条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若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经济利益或信誉受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解除)本协议,有权要求乙方清场退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损失大于保证金的,乙方应当补足差额,并有权在本地媒体上公布。合同履约保证金仅在乙方无违约、违法且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况下,方可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八条 甲方负责指导、监督乙方做好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双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对安全、消防管理上的指导、监督并不免除乙方按本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加油站成品油及非油品业务(包括价格政策、经营思路、促销活动等)的政策信息。
第二十条 乙方确保汽服项目场地的有序、清洁,并全力提高经营业绩。派遣管理团队,自行招聘符合经营要求的员工,并进行职业培训以符合经营需要,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及劳动关系属于乙方。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自行招聘的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按时为经营人员发放工资,购买社保(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向员工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措施,承担与服务项目员工发生劳动争议的完全责任并自行承担乙方招聘,雇佣的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因乙方或乙方员工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未经甲方的批准和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就合同所指的加油站汽服业务与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经营项目或擅自将该场地及设施设备转租。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动火、动电,或对汽车项目设施设备进行拆除、维修。乙方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甲方加油站声誉及形象。
第二十五条 乙方对汽车美容场地的安全运行承担完全责任,并应严格按照GB50156-2021、公安消防防火有关要求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安全预案并付诸实施,由于乙方责任引发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所在加油站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其他非油品经营的业务。乙方经营中与第三方发生争执、纠纷、仲裁、诉讼等事项,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全部经济赔偿,并在事发时及时告知甲方,对可能涉及到甲方合法权益的,双方应协商解决,以确保甲方的名誉和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十七条 甲方应确保加油站的供水、供电能满足汽服项目正常经营的需要,相应费用由乙方自理,双方按实际发生数额每月结算;乙方应确保汽服项目的排污、排水符合城建、环保要求。
第二十八条 合同到期后若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乙方撤离场地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对乙方的设施设备进行回收。
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因乙方汽服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管理等发生的不良事件,导致甲方及加油站被网络、电台、电视、报刊等媒体曝光批评和消费者投诉,或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查处的,乙方除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外,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条 乙方若存在偷、漏税行为,并被查处的,或因其他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若私自对外办理带有“充值”“储值”功能的会员卡,或未经甲方同意,办理优惠、积分等功能的会员卡,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保留对乙方违约行为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由于汽服项目所在加油站需停业整改,不构成甲方违约,甲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合同期限顺延。由于甲方加油站进行整改或维修改造、周边道路改造、周边市****
第三十三条 因甲方加油站施工改站后,运营情况发生变化,将洗车场的运营管理权收回时,提前2~3个月提前通知乙方,此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
第三十四条 如因甲方上级单位或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调整,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违约,双方据实结算租金,甲方无息退回乙方履约保证金,并且无义务赔偿乙方任何项目投入。
第三十五条 因政府规划,项目所属加油站需拆迁的,不构成甲方违约,甲方在得到政府通知时及时通知乙方,双方据实结算租金,甲方无息退回乙方履约保证金,并且无义务赔偿乙方任何项目投入。
第三十六条 因乙方不能履行或完全、全面履行合同在先,导致甲方单方终止(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弥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外垫付的经济赔偿金、行政罚金及解决纠纷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六、通知及送达
第三十七六条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所涉及的各类通知、协议、函件等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各方约定如下:
376.1 送达地址确认甲方的有效送达地址为: 成都市****三楼运营部 ,收件人为:聂刚 ;联系电话:****-823。乙方的有效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联系电话: 。
376.2 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各方确认上述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函件等文件以及合同发生纠纷时上述文件或者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也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或者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等程序的送达。
376.3 地址变更各方的上述送达地址或者邮箱发生变化时应当向对方履行书面的通知义务;仲裁及民事诉讼阶段甲乙双方地址变更时也应当向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的通知义务。未履行以上通知义务的,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有关法律后果由各方自行承担。
376.4 有效送达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确定:(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签收或者盖章之日视为有效送达;(2)以挂号信(预付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的第五日视为有效送达;(3)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在发送日(以快递公司出具的收据为凭)视为有效送达;(4)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之日起 24 小时内即视为有效送达。
376.5 特别约定(字体加粗加黑)因以下情形导致各类通知、协议、函件等文件或者法律文书未能被对方接收的,依然产生送达的法律后果:
① 因一方或者双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的;
② 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对方或者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的;
③ 一方或者双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前台、收发室或者其他有权签收人)拒绝签收的。发生上述情形时,邮寄送达的,以寄出之日或者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包括但不限于各方职员、律师或者公证人员)当场在送达函件或者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
37.6 本条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方法条款独立存在的条款,不受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约束或者影响。
七、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八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弄虚作假进行分包、转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乙方在合同签署后120天内仍未完成相关证照及手续办理进行开工建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私自对外办理带有“充值”“储值”功能的会员卡,或未经甲方同意,办理优惠、积分等功能的会员卡,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毁损等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需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洗车机平面图
附件:
点击登录查看大源组团二加油站
场地租赁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保护加油站、附属经营场所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市****
一、协议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大源组团二加油站。
二、甲、乙双方共同要求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动配合和支持双方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为本协议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加油站、附属经营场所以各自用地区域为甲、乙双方分界线(附件加油站总平图),双方各自负责自己区域内的安全、消防工作并承担安全责任。
2、加油站、附属经营场所根据甲、乙双方各自安全规范和安全要求及环保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和具体职责。
Ⅰ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Ⅱ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Ⅲ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Ⅳ 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Ⅴ 建立安全、消防档案,确保安全、消防重点部位;
Ⅵ 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Ⅶ 制定站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Ⅷ 制定各岗位职责;
Ⅸ 制定站区环境保护制度。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附属经营场所开始营业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进行安全事项交底,其内容是: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附属经营场所经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注意事项,并应有完备记录。
2、指定专人负责监管乙方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并配合乙方解决因甲方因素而影响安全经营的问题。
3、协助乙方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4、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对违法乱纪现象有权按照甲方安全检查考核奖惩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因乙方严重违规经营而影响到甲方安全生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经营活动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加油站区域内汽车快洗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甲方要求,完善防火、防爆、防雷击、防泄漏等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应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经营管理工作。
3、乙方应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乙方的日常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按甲方要求进行各种安全检查、日常安全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按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员工安全学习并记录。
4、乙方开业前必须对乙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上岗。
5、乙方员工应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6、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甲方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在加油站区域进行危险作业的,需向甲方申请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7、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杜绝“三违”现象。
(1)严禁在加油站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
(2)严禁在站内堆放、丢弃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防爆区内用汽油擦洗衣服、器具和设备。
(4)严禁随意在加油站等危险作业场所乱拉、乱接电线及电气设备。
(5)不得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加油站内。
(6)严格遵守甲方防火防爆的相关规定。
(7)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并严格遵守甲方防火防爆的相关规定。
(8) 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8、经营活动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只能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汽车快洗活动;若其工作人员违规,甲方有权暂停其活动,并进行整改,待验收合格后,再重新开始进行活动。
9、快洗车辆进入经营场地进行操作时,应有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引导,车辆应合理放置,不得出现因车辆放置混乱而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
10、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及时组织整改,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安全隐患需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11、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加油站区域内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由于事故殃及的其他社会单位、人员所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事故处理责任,并负责事故的处理和上报以及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12、乙方工作人员进入加油站区域后,一切活动听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严格遵循加油站的安全规范和安全制度。
13、乙方提供汽车快洗服务不应存在强制推销。
五、其他约定条款
1、甲方、乙方均应保证进出口道路畅通。
2、乙方的硬件设施及文件资料等物品均自行保管,若出现物品遗失等问题,乙方自行负责。
3、甲、乙双方均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六、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继续合作,本协议持续有效,直至结束。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安全责任人: 安全责任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录一
反贿赂和反腐败条款
1.定义
“反贿赂法律” | 指禁止贿赂政府官员或非法给予政府官员酬金或其它利益的所有适用的国家、地区、省、州、市或地方的法律法规。 |
“政府官员” | 指任何政府或一个政府中任何机构和部门中的官员或雇员(任何级别),以官方身份为政府工作的任何人,无论其级别或职位如何,政府全部或部分控制的公司(例如中方股东及相关关联公司)的官员或雇员,政党和政党中的任何官员,政党职位侯选人,公共国际组织(例如联合国或世界银行)的官员或雇员,或以上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受抚养子女或住户成员)。 |
“法律” | 所有适用的国家、市政及地方法案、法规或相关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反贿赂法律)、规章制度、规则、条例、行为准则或指导方针,或任何执照、许可证、同意、授权及其他公共部门或机构、地方及国家机构、部门、检查人员、部委或公共或法定实体(自治和非自治均可)要求的必要的批准。 |
2.商业行为
2.1遵守反贿赂法律
(i) 针对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此引起的业务,[合约相对方]陈述和保证:
(ii) 该方了解适用于本“协议”履行的“反贿赂法”并将遵守该等法律;
(iii) 该方或其“关联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通过他人或其他实体间接地向任何“政府官员”或其他人给予、提供或授权给予(或为供他们使用或使他们受益而给予、提供或授权给予)任何可能包含“疏通费”和/ 或违反“反贿赂法”的付款、礼物、承诺或其他利益;
(iv) [合约相对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或进行由此引起的业务时,如果收到或意识到任何“政府官员”或其他人提出的、对第[2.2 (b)]条中提及的任何付款、礼物、承诺或其他同等性质利益的任何要求时,将立即通知公司。
(v) 公司确认其对[合约相对方]的委任是明确建立在不违反“反贿赂法”和公司商业原则的基础之上。[合约方相对]确认,为表明遵守本条款之目的,公司可以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内容。
(vi) [合约相对方]陈述并保证,[合约相对方]和其“关联方”均非“政府官员”,也非任何其他可能代表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施加非法影响的人。如果任何前述人员成为“政府官员”,[合约相对方]应及时通知公司。
(vii) 对因[合约相对方]在本[2.2]条款中的陈述不实引起的,或因[合约相对方]违反任何其在本[2.2]条款中的任何保证或承诺而导致的任何及所有损失、损害、索赔、费用、罚金和惩罚,[合约相对方]应对公司和其“关联方”做出赔偿、为其辩护、并使其免受损害。
2.2 竞争
公司提倡自由竞争。我们寻求以公平、合乎道德的方式,在适用的竞争法框架内开展竞争;我们不会阻止他人与我们自由竞争。
2.3代理费/支付
[承包方/供应商]集团成员不得索要、请求、要求支付任何费用、回扣、物质回报或对其任何成员有价的物品,来交换供应范围的任何潜在、可能或实际机会(例如,不得要求任何员工参与政府部门借款,也不得要求其为确保受雇提供服务而进行支付)。
2.4出口和贸易管制
(a)承包商承诺知悉并将随时更新所有适用的贸易管制法律,并将保证承包商集团遵守所有该等法律。
(b)除非事先取得公司书面同意,否则承包商应保证:(i) 公司提供的物品不被出口、提供或使其可用到任何受限制司法管辖区或至任何受限制方;(ii)可取得公司的技术信息、信息技术资源(包括公司的基础设施)或进入公司的工作场所的承包商人员,均不属于受限制方或受限制司法管辖区的公民;(iii) 承包商不应采用属于受限制方的分包商;和(iv)承包商在合同项下采购范围内需要向公司交付或供应的任何货物、软件或技术均不得直接或间接源自于受限制方或受限制司法管辖区。
2.5个人数据保护
(a) 为本条之目的,以下术语含义如下:
(i) “数据控制人”指单独或与其他人共同决定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和方式的人。
(ii) “处理”指对个人数据执行的任何操作(无论是否通过自动方式),例如个人数据的收集、记录、存储、组织、变更、使用、披露(包括授予远程访问权)、传输或删除。
(iii) “出售”指以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出租、发布、披露、 传播、提供、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传达个人数据,以换取金钱或其他有价对价。
(b) 双方可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相互提供个人数据,其处理和传输将根据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和本合同进行。
(c) 为避免疑义,任何一方应仅为采购范围的特定目的或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要求或允许的目的(而不得为其他目的)处理、出售、保留、使用或披露个人数据。每一方签署本合同即示其理解并遵守该条件。各方均为个人数据的数据控制人。
(d) 公司处理的个人数据受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会员卡隐私政策(将在办理相关业务的过程中提供)的约束。
3.合规审计
[合约相对方]及其“关联方”应保持充足的内部控制和程序,以确保遵守“反贿赂法”,包括但不限于确保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交易均在账本和记录中正确记录和汇报,以真实反映业务活动(如每笔交易的目的、向谁支付、对谁收款等)的程序。
我公司声明:作为具有合法从业条件和资质承包方/供应商,已充分明白并将严格遵守贵公司反贿赂和反腐败条款的要求,且我公司认可并确认我公司员工/代表的行为,均已取得我公司必要的授权,系我公司的行为,对我公司发生法律效力。我公司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我公司及我公司的员工/代表不对贵公司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输送,如违反上述要求及前述承诺,贵公司有权因此解除与我公司的所有合同及协议,且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均由我公司负担。若触犯法律法规的,贵公司有权报案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保留后续追责的权利。
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
附录二:
保密协议
以下签字方为 (乙方公司名称),其注册办公地址为 (以下简称 “乙方”),在此向“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统称“公司”)声明,接受“公司”准备向乙方透露某些“保密资料”(如以下定义的)所附的以下条款和条件。
1.定义
1.1 “项目”应指乙方依据双方约定为“公司” 将进行的所有工作和将提供的所有服务。
1.2 “保密资料”应指在任何时候由“公司”或其授权代表以文字、图纸或任何其它形式透露给“乙方”的、或“乙方”以任何其它形式从“公司”获取的与“项目”有关的任何知识和资料,以及由上述知识和资料衍生的所有数据,而条件是在上述透露或获取之时,上述知识和资料:
(a)不是被“乙方”所自由拥有,或
(b)不是公开知识或文献的一部分。
但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所致者除外。
1.3 “保密记录”应指包含“保密资料”的任何手册、说明、图纸、信函、电传、电子邮件和其它资料。为第2 条和第5 条之目的,“保密资料”应包括“保密记录”。
2.保密
2.1 “乙方”:
(a) 应对任何“保密资料”保密并促使其雇员对上述“保密资料”保密;
(b) 不应为除严格并只为“项目”的履行或为“项目”投标做准备和提交之目的以外的任何其它目的使用保密资料,如:
I. 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任何第三方了解“乙方”已被邀请提交“项目”招标标书和/或(如适用的话)“项目”已被委托给“乙方”的事实。
II.复制、拷贝或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保密资料”、任由任何第三方或其授权代表处置或使用以进行复制、拷贝或使用任何“保密资料”除非是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
2.2 以上第2.1 款项下的承诺应持续有效,只要有关的“保密资料”:
I. 尚未成为公开知识或文献的一部分(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所致者除外),或
II.尚未由一第三方(代表“公司”进行透露者除外)透露给“乙方”,且其对上述资料的拥有是合法的并且无需承担与此有关的保密义务。
3. 版权
任何“保密记录”的版权(在不存在任何相反的明确规定时)应属于“公司”所有。
4.“保密记录”的归还
当“项目”完成时,或,已决定不将“项目”委托给“乙方”时,或,虽已被委托但却由于“乙方”严重违反了“项目”委托的条款而委托被终止时,当“公司”将上述决定通知“乙方”后,“乙方”应立即将任何“保密记录”归还给“公司”。
5.第三方
“乙方”应确保,如果按照本“保密声明”的条款,任何“保密资料”成为任何第三方的知识或归其拥有时,在上述第三方获取上述任何“保密资料”之前,“乙方”应促使该第三方签署一份令“公司”满意的、包含有与本“保密声明”所含条款相等的保密声明。
6.适用法律
本声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应依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
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