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招标类别 | 最高限价 |
---|---|---|---|---|
1 | 会宁县**** | 001 | 施工 | 256000.00(元) |
2 | 会宁县**** | 002 | 货物 | 285000.00(元) |
3 | 会宁县**** | 003 | 货物 | 159000.00(元) |
会宁县****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会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太平店镇牛家坪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会农发〔2025〕102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对会宁县****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白银市****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会宁县****
(三)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标段:设备购置及安装(小杂粮加工生产线采购),第三标段:设备购置及安装(胡麻油压榨生产线采购)。
(四)项目预算:
第一标段(基础设施建设):25.6万元;
第二标段(设备购置及安装(小杂粮加工生产线采购)):28.5万元。
第三标段(设备购置及安装(胡麻油压榨生产线采购)):15.9万元。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
(六)建设地点:会宁县。
(七)工 期:2025年7月—2025年12月(以双方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八)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衔接资金。
(九)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原有旧校舍改建小杂粮生产车间一 座,项目地点位于白银市****
第二标段(设备购置及安装(小杂粮加工生产线采购)):购置脱壳机1套、清粮机1 台、制粉机1套、包装机1台等设备,形成一条完整的小杂粮 加工生产线(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第三标段(设备购置及安装(胡麻油压榨生产线采购)):购置胡麻压榨生产设备1套、精炼车间设备1套、油罐1套等设备,形成一条完整的胡麻油压榨生产线。(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十)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十一)质量标准:合格
三、资格审查要求:
1.第一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及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和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级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
(2)第二、三标段: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有标段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诉讼及仲裁情况的书面声明。
四、资格审查时间及竞价时间:
(1)报名时间:****18时00分00秒—****9时00分00秒
(2)资格审核时间:****18时00分00秒—****9时00分00秒
(3)竞价时间:****9时00分00秒—19时00分00秒
资料提交: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在线报名,填写报名联系人信息;在系统中提交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扫描件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等待业主方资格审查,经业主方资格审查合格,电话或短信通知后方可在竞价时间内进行竞价(请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时间保持电话畅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在线提交报价信息,投标人应对报价及竞价负责,最终竞价为固定价,中标后不做递增或递减的调整,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其他内容:
所有投标人应当在中标公示或成交公示公示期届满后,将全过程相关资料装订成册,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移交正本一份。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资格审查资料;
(4)项目实施方案;
(5)投标报价文件;
(6)提供近三年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如有,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项目管理机构;
(8)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人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造假,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六、投标人报名竞价须知
1.不提供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投标人自行准备。
2.请意向投标人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竞价系统进行账户注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要求报名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和减价幅度进行竞价的;
4.由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重新进行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络报价。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白银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108.131.251:8083/UserLogin.aspx)进行投标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