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5至2026年度各执勤大队及车管所食堂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中国﹒南昌
2025至2026年度各执勤大队及车管所食堂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至2026年度各执勤大队及车管所食堂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折扣率不得高于88.25%,即投标下浮率不得低于11.75%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2025至2026年度各执勤大队及车管所食堂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1包 | ****-1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2025至2026年度各执勤大队及车管所食堂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2包 | ****-2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9日至****,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方式:提供以下报名资料获取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5年 7月 29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江西省南昌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缴纳方式及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报名了本项目,而不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昌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
项目联系人:胡娇浇、罗嗣超
电 话:****
网 址:http:****/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2025至2026年度各执勤大队及车管所食堂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该项目相关信息公示网址: (1)http:****) (2)http:****); |
2 |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地址:南昌市**** 采购人联系电话:**** |
3 |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评审依据:投标人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投标人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单位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评审依据:投标人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一个年度(2024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的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评审依据:投标人响应文件中提供:自证声明函(内容为:我公司承诺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设备及服务。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虚假应标及违约的全部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评审依据:投标人响应文件中提供: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税种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评审依据:投标人响应文件中提供:自证声明函(内容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评审依据:投标人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
5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
6 |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须足额按时交纳。 2、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本项目指定接收保证金账户。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至日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4、其他:请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其他要求备注的信息,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或未及时到账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指定接收保证金账户: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营业部 账 号:****058 6、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7 | 投标截止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建议采用胶装)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开标地点。 |
8 | 评标因素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9 | 中标通知书发放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
10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1 | 投标人应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2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当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 1、保函时间:在合同签订后 7 日之内递交至采购人【保函有效期需与服务期到期时间一致】。 2、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未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违约责任等问题已全部妥善解决,且无合同纠纷的,服务期结束后保函自动作废,但成交供应商尚应配合采购人履行书面手续,为采购人财务部门及时处理账务提供书面依据。 |
13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价格评审优惠。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对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条件的所供产品或服务享受10%的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评审时对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所供产品享受10%的价格扣除。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享受10%的价格扣除,但本身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强制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 (5)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强制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依照国家出台的具体实施细则执行。 (7)支持“首台套”政策。 (8)如本项目适用《南昌市**** 备注: ①投标人如果同属以上优惠类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②中标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向经批准的商业银行申请信贷融资。 ③根据《关于推进南昌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官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中选)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南昌市开展”线上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名单详见南昌市财政局官网公布的合作银行名单。 ④本项目如果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则不再享受(1)、(2)、(3)条优惠政策。 |
14 |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100万元以下*1.5%+(500-100)万元*0.8%+(1000-500)万元*0.45%】,根据(原)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号)的规定收取,最高不超过7.6万元。本项目分为1包和2包,代理费用按分包金额占比由1包和2包成交供应商分摊。 |
15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相关信用信息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进行查询。 |
16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照 87 号令第 三十一条执行。 |
17 | 本项目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18 |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应提交报名确认单) 质 疑 函 范 本 : 请 登 录 以 下 网 址 下 载 : 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_****.htm 质疑联系部门:监督部 质疑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
19 | 本项目共有2个包别,每个包别产生一家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规则, 即投标人可以参与所有包别的投标,但只能有一个包别中标。在本项目的包别中已获得中标的投标人,在其他包别中可作为有效投标人参与评审,但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 |
20 | 本招标文件编制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本招标代理机构享有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
1.1项目名称:2025至2026年度各执勤大队及车管所食堂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采购人”是指:点击登录查看。
2.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点击登录查看。
2.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4“投标人”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并有关规定的供应商。
2.5 “中标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6 “投标文件”是指:报价人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2.7“投标保证金”是指:按照采购项目总预算一定比例的,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缴纳的金额,用于规避采购人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可能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风险。
3.1“货物”是指投标人供应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供应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1采购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非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5.2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3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接触。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6.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全面、无保留的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6.3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电子文档(.doc格式)的目的,仅仅是为方便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如果《招标文件》电子文档(.doc格式)与纸质版《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原件)将需澄清事项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统一答复。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此类答复中不披露问题的来源。
7.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或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在投标截止日十五个日历日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按修改后的内容提交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对通知内容持有异议或疑问,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届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以中文为准。
9.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均应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开标一览表明细、保证金缴纳声明函
(4) 资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提交)
(5) 投标人资格声明
(6) 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投标货物技术文件
(7) 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售后服务方案
(8) 中小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适用则提供)
(9) 招标文件有要求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就《招标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等事项。如果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同时在招标时又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1.3投标报价应包括:报价包括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装卸、保险、现场仓储、税费(包括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的所有税款及费用等)以及安装、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含质保期内的设备、零配件更换)和快速的维修保养服务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11.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投标人须知》第24条的规定视为投标无效。
11.5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的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详见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13.1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a.货物主要产品技术参数、性能的详细说明书、原厂彩页等技术资料;
b.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要求的配置和备品备件清单(如有要求)的详细说明。
c.逐条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书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d.对货物技术规格无任何解释说明性文件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可认为其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14.1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4.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3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代付所递交的保证金)。
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营业部
账 号:****058
(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拟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将不具备参加投标的资格。
投标人在汇款时须注明所响应项目的招标编号,因款项用途不明确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后,携带合同原件一份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
14.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4)中标供应商系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的证明材料的。
15.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若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15.2投标价已包括采购人为实现采购需求所应承担的全部对价,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采购货物所产生的诸如专利权、版权、工业设计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全部费用。
16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6.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工程给予3%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必须按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价格扣除)。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6.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
①监狱企业参加招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②监狱企业参加招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的,将对该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
16.3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招标:
①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a、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b、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10%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6.4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
强制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
16.5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
强制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
注:1、如投标人同属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2、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则不享受15.1、15.2、15.3条优惠扣除。
17.1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个日历日内有效。
17.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原件)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报价一览表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建议采用胶装,不接受活页或散页响应文件),每份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旁签字方有效。
19.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报价一览表”字样;然后将“投标报价一览表”、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全部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19.2投标人应将各内外层的信封密封完好,并在各内外层信封的封口处签字或盖章(公章、密封章、投标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人签字均可)。
19.3外层信封应清楚标明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
(1)项目名称:
(2)采购编号(包号):
(3)响应单位:
(4)开标地点:
(5)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6)注明“在2025年 月 日(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4如果外层信封未按要求加写密封和标记,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20.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地点。
20.2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0.3招标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按变更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2.1在开标当天,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监督代表监督下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3.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在采购人监督人员监督下,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在开标现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23.3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进行公开唱标并作好开标记录。未宣读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评标时不予承认。
24.1评标专家在评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纪律和评标工作规则,并印发给各评标专家遵照执行。评标专家签署《评标专家承诺书》后,推选评标委员会召集人。
24.2投标文件审核。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
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不响应的不再进行评审。
3、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超出项目预算资金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指未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提交原件现场核查的或提交不全的);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无法人代表签字或公章的,或代理人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5) 投标人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 投标价格不固定的;
(7)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的;
(8) 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因素导致投标无效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3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和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的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25.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25.2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F1: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20分
F2: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46分
F3: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34分
F2、F3部分的各项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得分:F=F1+F2+F3。
25.2评分说明: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和综合评估并打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时不得协商,应独立完成。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确定的评分细则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委员会复核后给予确认。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结果,得出投标人的评标名次排序。
26.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1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将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7.2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27.3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供应商。
27.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8.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将招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示:(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昌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网)。
29.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 招标代理机构向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招标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30.1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2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将标授予综合评价次优的投标人,或重新采购。
31.1中标供应商应按31.2中规定的计费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31.2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1.5%+(500-100)万元*0.8%+(1000-500)万元*0.4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根据(原)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号)的规定收取,最高不超过7.6万元。本项目分为1包和2包,代理费用按分包金额占比由1包和2包成交供应商分摊。
(2)以转账方式缴纳。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 招标项目需求一览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需求 |
****-1 | 2025至2026年度各执勤大队及车管所食堂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1包 | 1 | 项 | 详见技术参数及要求 |
2025至2026年度各执勤大队及车管所食堂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2包 | 1 | 项 | 详见技术参数及要求 |
注:产地类型国内。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1、供货服务对象:
标段 | 配送单位 | 配送地址 |
1包 | 东湖大队、西湖大队、直属二大队、红谷滩大队、新建大队 | 采购人指定地址 |
2包 | 青云谱大队、青山湖大队、高新大队、车管所、经开大队、湾里大队 | 采购人指定地址 |
2、每日就餐人数: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特殊情况下人数会增加,中标供应商需完全满足采购人每天的实际需求量。
3、采购内容:
序号 | 品目名称 | 年采购金额 (人民币:元) | 供应期 | 说明 |
1 | 肉类、禽蛋、水果、蔬菜、豆制品、奶制品、冷冻制品、水产等 | 一标段:****元 二标段:****元 | 一年 | 具体数量,按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提供。具体支付金额,据实报销。 |
2 | 大米、面粉、谷类杂粮、豆类杂粮、薯、油调味品、烘焙材料等 | |||
3 | 其他食材半成品 |
(注: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货物及技术要求)
4、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1、蔬菜
序号 | 品名 | 质量要求 |
1 | 小白菜 | 梗白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 |
2 | 青菜 | 梗白色或浅绿色,较嫩,叶子深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 |
3 | 菜秧 | 梗较细较嫩,叶子细长,淡绿色,棵小似鸡毛,水份充足. |
4 | 油菜 | 梗短粗,呈淡绿色或白色,叶子厚肥大,主茎无花蕾.水份充足,无根. |
5 | 韭菜 | 叶较宽,挺直,翠绿色,根部洁白,软嫩且有韭菜味,根株均匀,长20cm以内; |
6 | 韭黄 | 叶肥挺,稍弯曲,色泽淡黄,香味浓郁,长20cm以内. |
7 | 香芹 | 又旱芹,叶翠绿,无主茎分枝少,根细,茎挺直,脆,芹菜香味,水份充足,长约30 cm. |
8 | 水芹 | 叶嫩绿或黄绿,茎、根部呈白色,茎细软,中间空、水份充足,有清香味,长约30cm。 |
9 | 西芹 | 叶茎宽厚,颜色深绿,新鲜肥嫩,爽口无渣。 |
10 | 菠菜 | 颜色碧绿,平嫩,叶子大、挺直,根桃红,无主茎且无柄无红色,棵株适当。 |
11 | 生菜 | 颜色鲜艳,淡绿,叶子水份充足,脆嫩薄、可竖起,棵株挺直。 |
12 | 空心菜 | 叶薄小翠绿,有光泽,棵株挺直,梗细嫩脆、淡绿色易折断,棵株约15cm。 |
13 | 西洋菜 | 颜色淡绿或深绿,茎细脆嫩,易折断,水份充足,棵株挺直。 |
14 | 麦菜 | 叶淡绿、肥厚,嫩脆,无主茎,叶株挺直、水份充足,根部的切面嫩绿色,稍有苦涩味。 |
15 | 芥菜 | 叶大而薄、深绿色、柄嫩绿脆,无主茎,叶株挺直,水份充足。 |
16 | 苋菜 | 有红绿两种,叶子为绿色或红色,叶大薄软,有光泽,茎细短、光滑嫩脆,棵株挺直,水份充足。 |
17 | 潺菜 | 颜色碧绿、叶厚实,有光泽,梗细短、光滑嫩绿,掐之易断。 |
18 | 菜芯 | 颜色碧绿、梗脆嫩,掐之易断,有花蕾或无花蕾,棵株挺直,水分充足。 |
19 | 芥兰 | 颜色墨绿,叶短少,有白霜,挺直,梗皮有光泽、绿色、粗长、断面绿白色、湿润, |
20 | 小葱 |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15-30cm。 |
21 | 胡葱 |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15-30cm。 |
22 | 青蒜 | 叶翠绿、薄嫩、挺直,蒜茎洁白,水份充足,外表无水。 |
23 | 香菜 | 翠绿、挺直、根部无泥、香气重、水份充足。 |
24 | 青椒 | 长形或萝卜形,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层中等有辣味。 |
25 | 西椒 | 柿形或灯笼形,较大,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各弹性,肉厚少籽,味道香甜。 |
26 | 辣椒 | 细长圆锥形、颜色黄绿或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薄籽多、辣味重。 |
27 | 红椒 | 颜色红艳、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 |
28 | 蕃茄 | 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至少八成熟,肉厚籽少,味甜中带酸。 |
29 | 大白菜 | 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帮白内叶乳白色,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
30 | 苞菜 | 外叶淡绿色,内叶淡黄色,叶肥厚脆嫩,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
31 | 大葱 | 葱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长、紧实、挺直,无根、长约50cm。 |
32 | 茄子 | 色正(青、紫、白)形正(棒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皮薄肉嫩籽少,个体均匀。 |
33 | 蒿笋 | 笋形粗壮,条直、均匀、叶绿色,茎皮光泽,绿或淡绿色,断面碧绿。嫩叶少。 |
34 | 蒜苔 | 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嫩、指甲掐之易断。 |
35 | 花菜 | 花蕾颜色洁白或乳白、功密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湿润,花梗乳白或淡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短,断面洁白。 |
36 | 西兰花 | 花蕾颜色深绿、功密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有白霜,花梗深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短。 |
37 | 黄瓜 | 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刺,有白霜或光泽,肉脆甜、瓤小籽少。 |
38 | 冬瓜 | 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 |
39 | 丝瓜 | 有棱和无棱两种,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细长挺直,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子小。 |
40 | 苦瓜 |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凸处明显,条直均匀,有一定硬度,瓤黄白,子小、味苦。 |
41 | 毛瓜 | 颜色翠绿色有光泽,有细绒毛,皮薄嫩,肉洁白子小、形正,有一定硬度。 |
42 | 南瓜 | 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硬实。 |
43 | 蒲瓜 |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表面光滑平整、有白色绒毛,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 |
44 | 佛手瓜 | 颜色浅绿色,佛手形,有一定硬度,皮脆硬,肉晶莹透明,瓜形正。 |
45 | 角瓜 | 颜色黄绿色、表皮光滑有花纹和棱边,皮薄肉嫩,瓤小子少,有一定硬度,尾蒂有毛刺。 |
46 | 新豆 | 颜色淡绿有光泽,豆荚细长、均匀、挺直、饱满、有花蒂,有弹性,折之易断。 |
47 | 毛豆 | 颜色青绿、表面有黄色绒毛,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 |
48 | 青豆 | 颜色青绿单一、有光泽,豆粒大,均匀完整,较嫩。 |
49 | 四季豆 | 颜色翠绿色、表面有细绒毛,豆荚细长均匀,水分充足。饱满有韧性、能弯曲,指甲掐之后有痕,断之容易。 |
50 | 荷兰豆 | 颜色嫩绿有光泽,豆荚挺直,折之易断,筋丝不明显,豆粒小而无。 |
51 | 黄豆芽 |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少,芽色洁白晶莹。 |
52 | 绿豆芽 |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少,芽色洁白晶莹。 |
53 | 土豆 | 颜色为淡黄色或奶白色,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皮光滑,体硬不软,饱满。 |
54 | 洋葱 | 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 |
55 | 红薯 | 颜色粉红或淡黄色,依品种而定,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面无伤,体硬不软、饱满。 |
56 | 生姜 | 颜色淡黄,表皮完整,姜体脆硬,肥大有姜味。 |
57 | 蒜头 | 颜色白色或紫色,蒜皮干燥,蒜瓣结实不散,有硬度。 |
58 | 胡萝卜 | 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不软、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 |
59 | 青萝卜 | 颜色青绿,皮薄且较细,肉质紧密,形体完整,水分大份量重。 |
60 | 白萝卜 | 颜色洁白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份量重,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味甜适中。 |
61 | 芋头 | 颜色为红褐色,表皮粗糙,个体方面均中,断面肉质洁白,且有紫色斑点,不硬心. |
62 | 莲藕 | 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藕节肥大,无叉,水分充足,肉洁白脆嫩,藕节一般为3-4节。 |
63 | 鲛白 | 叶颜色青绿,完整,茎粗壮、肉肥厚较嫩,颜色洁白或淡黄色,折之易断。 |
64 | 冬笋 |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完整清洁,壳肉紧帖、饱满,肉质洁白较嫩,根小。 |
65 | 竹笋 |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笋体粗壮、充实、饱满,肉质洁白较嫩,水分多。 |
66 | 茨前 | 外包膜颜色淡黄、顶端尖芽淡黄色,形大饱满、洁净、肉乳白细腻。 |
67 | 香菇 | 菌盖颜色褐色、有光泽、菌耀为淡米色或乳白色,菌身完整无损,不湿,菌盖大、有弹性、柄短小,香味浓、重量轻。 |
68 | 平菇 | 菌为洁白色或浅黑色,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 |
69 | 草菇 | 顶部颜色为鼠灰色,根部为乳白色,蛋或卵圆形、饱满,菌膜未破、湿度适中。 |
70 | 金针菇 | 菌盖颜色乳白、菌柄淡黄色、根部淡褐色,菌身细短,挺直。 |
2、水果
序号 | 品名 | 质量要求 |
1 | 红富士苹果 | 当季水果,无虫、无杂质、无农药残留,须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水果须保证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 |
2 | 冰糖心苹果 | |
3 | 香蕉 | |
4 | 西瓜 | |
5 | 哈密瓜 | |
6 | 菠萝 | |
7 | 巨峰葡萄 | |
8 | 蜜桔 | |
9 | 鸭梨 | |
10 | 库尔勒香梨 | |
11 | 猕猴桃 | |
12 | 柚子 | |
13 | 脐橙 | |
14 | 红提子 | |
15 | 芒果 | |
16 | 龙眼(桂圆) | |
17 | 桃子 | |
18 | 草莓 | |
19 | 芦柑 | |
20 | 雪梨 | |
21 | 酥梨 | |
22 | 油桃 | |
23 | 石榴 | |
24 | 伊丽沙白瓜 |
其它没有概括完整的蔬果类食品,因临时需要,应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必须达到南昌市菜篮子工程标准。
3、主食
序号 | 品名 | 质量要求 |
1 | 大米 | (1)外包装完好,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2)具有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变),无虫蛙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 | ||
(3)大米质量不低于《大米》(GB1354)四级籼米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 ||
2 | 小麦 | 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 |
3 | 燕麦 | |
4 | 高粱 | |
5 | 玉米 | |
6 | 小米 | |
7 | 荞麦 | |
8 | 黄豆 | |
9 | 黑豆 | |
10 | 绿豆 | |
11 | 面条 | 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 |
12 | 米线 | |
13 | 干面条 |
4、食用油
序号 | 品名 | 质量要求 |
1 | 菜油 | 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各类油质量均为国家一级标准。 |
2 | 大豆油 | |
3 | 花生油 | |
4 | 其他油 |
5、调料
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
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无异味,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序号 | 品名 | 质量要求 |
1 | 盐 |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状,不结块,无反卤或吸潮现象,无杂质,粘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
2 | 白糖 | 色泽结拜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精或其他外来气体。 |
3 | 酱油 | 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无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 |
4 | 醋 | 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 |
5 | 青胡椒酱 |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他气味、异物。 |
6 | 烤肉酱 | |
7 | 虾酱 | |
8 | 花椒油 | 从香辛料中萃取,具有产品正常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 |
9 | 辣椒油 | |
10 | 芥末 | 色泽正常,颗粒均匀无杂质,干燥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 |
11 | 白胡椒粉 | |
12 | 黑胡椒粉 | |
13 | 桂皮 | 呈干燥状,具有该中香料职务具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或者其他异味。 |
14 | 八角 | |
15 | 香叶 | |
16 | 当归 |
6、豆制品类
类别 | 品种 | 质量要求 | |||
色泽 | 气味 | 形态 | 质地 | ||
大 豆 制 品 | 盒装内酯嫩豆腐 | 白色或乳白色 | 略有豆香 | 持水性较好,刀切后不坍、不裂 | 细腻、嫩滑、无涩味 |
盒装内酯老豆腐 | 白色或乳白色 | 略有豆香 | 持水性好,刀切后不坍、不裂 | 滑爽不粗,无涩味 | |
石膏嫩豆腐 | 乳白 色 | 有豆香,不酸 | 揭布后,不脱皮,不坍,切口光亮,持水性好 | 滑爽不粗,无石膏脚 | |
石膏老豆腐 | 乳白色 | 有豆香,不酸 | 揭布后,不脱皮,不坍,切口光亮,持水性好 | 滑爽不粗,较密实,无石膏脚 | |
豆腐干(香干) | 淡黄色或黄色 | 有豆香 | 块形整齐,厚薄均匀 | 密实,有韧性 | |
五香豆腐干 | 褐色、有光泽 | 五香味 | 块形整齐,厚薄均匀 | 有韧性 | |
薰香干 | 淡褐色和淡黄色相间 | 有辛香料柴火香 | 块形整齐,厚薄均匀, | 有韧性 | |
乡里柴火干 | 淡褐色和淡黄色相间 | 有辛香料柴火香 | 块形整齐,厚薄均匀, | 有韧性 | |
油豆腐 | 金黄色或黄色 | 有油香和豆香 | 方形,三角形或长条形 | 皮薄软糯,内呈蜂窝状,不实心 | |
油划方 | 金黄色或黄色 | 有油香和豆香 | 方形或菱形,大小均匀 | 各面生皮,不碎 | |
素鸡 | 乳白色或淡米色 | 稍带碱味 | 圆柱形 | 无裂缝,不烂心 | |
薄百页 | 淡黄色 | 有豆香 | 方形薄张,无白边、白头、花洞厚薄均匀 | 有韧性,稍有拉力 | |
厚百页 | 乳白色 | 有豆香 | 方形、厚薄均匀,完整不破碎 | 稍有韧性 | |
豆腐衣 | 金黄色 | 有油香 | 薄膜状 | 稍有韧性 | |
面筋制品 | 栗子面筋 | 灰白色 | 有麦香,无酸味 | 栗子状 | 有韧性 |
素肠 | 灰白色 | 有麦香,无酸味 | 猪肠状,不包头 | 有韧性 | |
烤夫 | 米黄色 | 有麦香,无酸味 | 蜂窝状 | 松软,僵底高度 ≤ 5 mm | |
油面筋 | 金黄色 | 有油香,无异味 | 呈球状 | 内呈丝网状 | |
豆类淀粉制品 | 粉皮 | 乳白色,半透明有光泽 | 无酸味 | 方或圆形,揭开完整不碎 | 稍有韧性 |
麻腐 | 乳白色,半透明有光泽 | 无酸味 | 块形完整 | 有弹性 | |
水粉丝 | 乳白色,半透明有光泽 | 无酸味 | 长线形,无珠子粒 | 有韧性 |
其它没有概括完整的主食及干货类食品,因临时需要,应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必须达到南昌市菜篮子工程标准。
7、猪肉
品名 | 质量要求 |
五花肉 | 带皮的肥瘦肉,肌肉与脂肪相间多层 |
瘦肉 | 基本为瘦肉,无肥肉,肌腱少 |
排骨 | 带肉的排骨,排骨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完整,骨肉不分离 |
龙骨 | 剔除了里脊肉的脊椎骨,色泽肉红,不带皮,不带油 |
筒子骨 | 腿骨,圆管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状骨腔,带部分肌肉 |
猪蹄 | 干净、完整、无毛、无黑斑、无指甲、表皮光滑,肉质有弹性 |
猪心、猪肾、猪肝 | 完整、暗红,质地柔软、湿润、有光泽,边缘薄 |
8、牛羊肉及禽类
品名 | 质量要求 |
牛肉 | 肉色新鲜,肉质有弹性,指压凹陷部分会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少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 |
羊肉 | 肉色新鲜,肉质有弹性,指压凹陷部分会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少渗出物;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 |
禽类 | 无变质、无肉瘤、无异味、无注水、无淤血,脖子处筋膜处理干净。活禽宰杀,表皮光滑,无破损,烧毛、仅破膛,无损坏。 |
9、水产品
品名 | 质量要求 |
桂鱼 | 鱼类要求体表光滑无病兆,有鳞鱼鳞片完整,无鳞鱼无浑浊粘液,肉质干燥,紧密,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明,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鱼类要新鲜,并到食堂现场宰杀。 |
草鱼 | |
白鲢 | |
鲫鱼 | |
鲤鱼 | |
武昌鱼 | |
鲈鱼 | |
大带鱼 | |
小带鱼 | |
大黄花鱼 | |
小黄花鱼 | |
鲶鱼 | |
泥鳅 | |
黄鳝 | 体色正常,体态完整,在水中头朝上直立,捞离水后,挣扎有力,身上黏度较多,个体较大。 |
蛙类 | 大小均匀,没有伤痕,没有异味,表皮光滑,有较强的跳动活力。 |
基围虾 | 体色正常,体态完整,四肢、尾、颈、裙边等完好,无腐烂,用手翻个后能很快翻过来。 |
对虾 | |
草虾 | |
扇贝 | 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 |
蛏子 | |
蛤蜊 |
10、禽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无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橘黄色或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体,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表1理化指标
项目 | 指标 |
水产品检测指标 | |
汞(Hg),mg/kg | ≤ 0.03 |
铅(Pb),mg/kg | ≤ 0.1 |
砷(As),mg/kg | ≤ 0.5 |
铬(Cr),mg/kg | ≤ 1.0 |
镉(Cd),mg/kg | ≤ 0.05 |
金霉素(chlortetracycline),mg/kg | ≤ 1 |
土霉素(oxytetracyline),mg/kg | ≤ 0.1 |
磺胺类(以磺胺类总量计),mg/kg | ≤ 0.1 |
蔬菜、水果、大米类检测指标 | |
呋喃唑酮,mg/kg | ≤ 0.1 |
敌百虫,mg/kg | ≤0.1 |
丙溴磷,mg/kg | ≤0.5 |
灭多威,mg/kg | ≤0.2 |
克百威,mg/kg | ≤0.02 |
敌敌畏,mg/kg | ≤0.2 |
六六六(BHC),mg/kg | ≤ 0.2 |
滴滴涕(DDT),mg/kg | ≤ 0.2 |
猪肉类检测指标 | |
克伦特罗,mg/kg | 不得检出 |
沙丁胺醇,mg/kg | 不得检出 |
莱克多巴胺,mg/kg | 不得检出 |
氯霉素,mg/kg | 不得检出 |
鸡鸭类检测指标 | |
金霉素(chlortetracycline),mg/kg | ≤ 1 |
土霉素(oxytetracyline),mg/kg | ≤ 0.1 |
磺胺类(以磺胺类总量计),mg/kg | ≤ 0.1 |
汞(Hg),mg/kg | ≤ 0.03 |
铅(Pb),mg/kg | ≤ 0.1 |
砷(As),mg/kg | ≤ 0.5 |
铬(Cr),mg/kg | ≤ 1.0 |
镉(Cd),mg/kg | ≤ 0.05 |
氯霉素 | ≤ 0.1 |
表2 微生物指标
项目 | 指标 |
鸡蛋类检测指标 | |
呋喃唑酮,mg/kg | ≤ 0.1 |
菌落总数 | ≤ 5×104 |
大肠杆菌 | ≤ 100 |
氧氟沙星 | ≤2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 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 ≤ 10 |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 不得检出 |
以上指标为相关检测标准,采购人根据产品需要对采购副食品进行检测。采购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检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其它没有概括完整的肉食类食品,因临时需要,应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必须达到南昌市菜篮子工程标准。
11、干货、副食品类及各类调料品
1.质量要求:
(1)干货、副食品及各类调味品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货、副食品类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副食品必须具有 QS 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品牌要求: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采购人每次下订单的要求提供货品。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标准,提供的货品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一极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极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三极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有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 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 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6)几种主要副食品的质量要求:
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大豆: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
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板栗:果荚呈咖色,果仁呈淡黄色或黄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板栗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颜色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板栗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食糖: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各类调味品:如酱油、酒、醋、味精、盐、花椒、胡椒、桂皮、丁香、胡椒粉、五香粉、味精、鸡精、料酒、陈皮等,调味品保证质量,保证提供优质品牌产品。
12、牛奶:如纯牛奶、酸牛奶等,符合国家标准的灭菌盒装或瓶装产品,无破损、无异味,蛋白质含量达到国家标准。
13、辅助用品:满足本项目需求,所包含的一切配件、工具、用品,如餐巾纸、抽纸盒、牙签等。
注:1、本项目所涉农副产品均为非转基因产品;
2、蔬菜及鲜活水产品符合国家的蔬菜、水产品食品卫生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
3、猪肉、牛羊肉及禽类不能检出瘦肉精;
4、以上所有技术条款投标人均需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2)商务要求
1、交付时间: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每天7:00前将采购人订购的农副、肉食类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2、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服务期:12个月。公告无异议后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与第二、第三名供应商签订轮候协议。如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违反合同约定事项,达到解除合同标准,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进行替补;排名第二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违反合同约定事项,达到解除合同标准,由排名第三供应商进行替补。
4、付款进度和方式: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进行结款时,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每日记账,每月结帐一次,汇入成交供应商对公账户,做到“零现金”交易。付款期限一般为十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付款期限的,应当提前2日通知成交供应商,如有纠纷,待纠纷解决后再行付款。在结算后3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先开具收据或正规发票给采购人核对,采购人在核对无误后以转账的方式将货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指定账户。
5、包装运输:
5.1、每次配送货物的数量、形式及包装、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每次下单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通知供货商,供货商须在接到送货通知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送货到指定地点,供货商单次送货(大宗商品100斤以上)数量误差不超过总数量的5%。
5.2、成交供应商交货时,由点击登录查看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5.3、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固定的运输车、冷藏车至少各1辆,并将车辆信息到采购人处进行备案,服务期间若有变更,需及时告知采购人。(上述内容中所要求的车辆,均为具有运输能力的载货汽车,且符合食品运输的卫生要求。)
5.4、成交供应商需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提供相应的运输设备及存储货品的场地。
6、售后服务、质量保证:
6.1、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标准等相关规定,保质、保量为南昌市公安局交通交理局供应所需物资,做到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齐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和采购要求。若供应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引发不良事件发生,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2、在服务过程中,供货方保证按照点击登录查看的要求供货,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未按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给采购人工作造成不便和损失,其损失概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时若发现货物质量未达到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无条件于当日内调换,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3、在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保证不得发生向点击登录查看相关人员提供回扣等违纪事件。
6.4、在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严格遵交通安全法规及有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发生交通事故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5、 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积极响应采购人临时需要调配、新增产品的要求。
6.6、对于违反上述条款要求,点击登录查看有权终止和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
6.7、成交供应商对于食品安全事件具有风险规避能力,有相对应的赔付能力。
6.8、成交供应商需具有一定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食品安全的管理能力。
6.9、成交供应商须满足采购人的需求,需具有对应服务的能力,提供相应的存储场所、配送及储藏的设备等。
6.10、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实施方案。
6.11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每月至少1次针对所提供的食品进行安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合格的检测报告交给采购人处备案。
6.12、(1)项目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需至少指定1名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沟通解决配送工作中的问题,在需要情况下,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必须1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2)项目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需至少提供1名司机、基本服务人员包括1名搬运人员和两名客服人员,保障日常工作开展。服务人员应具有健康合格证或健康证明。
6.13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出现更换相应服务人员的,需及时向采购人进行报备并经采购人同意。
7、定价标准
7.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共同进行询价,每两周进行一次询价,确定菜价定价基础,作为下两周菜价结算标准。按照中标折扣率结算。
7.2、定价基础:采购人所在地 5 公里范围内农贸市场或者商超的价格,以农贸市场为主,商超为补充。以此下浮中标承诺的百分比来确定下两周的供应价格。如当天未公布价格行情,则以往后顺延一日公布的价格为准,以此类推。遇特殊情况(天气、运输)等原因造成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经双方协商后方可调整。
7.3、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成交供应商进行议价定价。
8、考核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需要接受采购人对于服务质量的考核,若存在以下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一切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8.1、卫生安全。因成交供应商应配送货品出现问题,造成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法律追究成交供应商应一切责任。对于采购人邀请第三方随机抽查发现的食品质检问题,抽检第一次发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更换商品,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缴纳违约金;抽检第二次发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更换商品,并作出说明和承诺,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0%缴纳违约金;抽检第三次出现问题,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70%缴纳违约金或甲方不退回履约保函进行全额索赔。
8.2、配送时效。无正当理由及突发情况出现延时配送的,延时配送达半个小时的甲方将对服务成交供应商进行约谈,每次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缴纳违约金;一个月累计出现4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延时配送超过一个小时的给予警告,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缴纳违约金;第三次及后续延时达半小时的,每次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缴纳违约金;延时配送导致采购人工作无法正常运行或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8.3、配送质量。货物质量出现隐性(无法通过看、闻、摸直观发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进行更换,每次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缴纳违约金。一个月累计出现4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出现显性质量问题的,第一次进行约谈,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更换,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缴纳违约金;第二次出现给予警告,成交供应商应应立即更换,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缴纳违约金;情节严重或第三次出现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8.4、配送重量。成交供应商应未按采购人下单数量配送,单次送货(100斤以上大宗产品)数量误差超过总数量的正负5%,必须在1小时内完成退补货物,每次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缴纳违约金。1个月累计出现4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单次送货(100斤以上大宗产品)数量误差超过总数量的正负10%,第一次进行约谈,成交供应商应立即退补货物;第二次出现给予警告,成交供应商应应立即退补货物,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缴纳违约金;情节严重、货品数量超过20%或第三次出现,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8.5、经采购人询价发现成交供应商应清单价格超过市场价格标准的,第一次进行约谈,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调整,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缴纳违约金;第二次出现给予警告,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调整,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缴纳违约金;情节严重、价格高于市场价20%以上或第三次出现,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8.6、服务人员,成交供应商需按投标文件承诺人数进行配置,服务人员需社保及劳动合同都在成交供应商公司。采购人不定期对服务人数进行抽查。服务人数少一个,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调整,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缴纳违约金;服务人数少二个,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调整,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缴纳违约金;服务人数少三个。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农产品检验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少一个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调整,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缴纳违约金;少两个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9、紧急应对能力
成交供应商需具有一定能力应对突发事件,如发生疫情、停电、停水、自然灾害/重大任务保障等等情况时,所提供的服务需具备保障采购人日常供货需求。危害严重的自然灾害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处理。
10、采购合同为暂定价合同以预算金额为基准,最终以实际结算金额进行最终支付。
11、其他: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前需签订保密协议,全部拟投入该项目工作人员应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各项公安保密工作规定。
以上所有商务条款投标人均需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第五章 评审标准1、本次采购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计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得分,并依次排列;由采购人按照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投标人。
评分细则: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技术和商务进行独立评审,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分方法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法原则进行评分。具体内容详见下表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一)价格评分(20分) | ||
价格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是指通过了资格及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即满足文件要求且有效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无价格评审优惠。 (2)本项目投标采用折扣率的报价方式,投标人提出价格综合折扣率,综合折扣率为最终报价[如:8 折(即8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本项目最高限价折扣率不得高于88.25%,即投标下浮率不得低于11.75%,超过其折扣率将视为无效投标,所有采购品目只允许报相同折扣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20分 |
(二)技术评分(46分) |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投标人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二、技术参数及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评审依据: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 |
服务能力 | 满足采购人需求,在每月至少提供1次食品检测的基础上。投标人承诺每月再提供食品检测服务,且将检测结果合格的检测报告提供给采购人处进行备案的,每增加1次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 3分 |
供货实力 | 投标人具备自有或租赁经营场所或配送场地,包含分拣区、仓库、检测室。 经营场所或配送场地建筑面积≥1500㎡得6分; 1500㎡>经营场所或配送场地建筑面积≥1000㎡的得4分; 场地面积1000㎡以下得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得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得分,最高得6分。 评审依据:1、若为自有场地,投标文件须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租赁场地,投标文件须提供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有效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查验,不满足的不得分; 2、以上均须提供场地实景视频,时间3分钟内,开标现场备查,投标人自备播放设备。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不少于4张视频截图,需真实反映门面地址、库区结构面(体)积、各功能分区、农副产品库存情况的彩色图片; | 6分 |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库体积≥1500 m3得6分; 1500 m3>自有或租赁冷库体积≥900 m3得4分; 900 m3>自有或租赁冷库体积≥300 m3得2分。 得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得分,最高得6分。 1、若为自有场地,投标文件须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租赁场地,投标文件须提供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有效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查验,不满足的不得分; 2、以上均须提供场地实景视频,时间3分钟内,开标现场备查,投标人自备播放设备。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不少于4张视频截图,需真实反映门面地址、库区结构面(体)积、各功能分区、农副产品库存情况的彩色图片; | 6分 | |
配送能力 | 1、投标人所投物资(大米、油、鱼类、牛羊肉)具有固定供货商供货协议,且本项目开标日在协议有效期内的,每具有一种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供货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猪肉供货能力:投标人与国家指定屠宰点有供货协议或自有屠宰点的 ,得2分。 评审依据:(1)投标单位是自有的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并加盖参选投标人公章; (2)投标单位是非自有的须提供供货协议及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1-2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10分 |
投标人在满足基本条件固定一辆运输车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自有运输车辆1辆的,得2分;每增加一辆租赁运输车辆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1、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能够辩识功能的车辆实物照片,加盖公章。2.若为投标人租赁的车辆,投标文件须提供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有效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能够辩识车辆实物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保证提供的固定车辆有以上数量。 2、投标人在满足基本条件固定一辆冷藏车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自有冷藏车辆1辆的,得2分;每增加供一辆冷藏租赁车辆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1、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能够辩识功能的车辆实物照片,加盖公章。2.若为投标人租赁的车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能够辩识冷藏车辆实物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保证提供的固定车辆有以上数量。 | 8分 | |
配送方案 |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详细配送方案(包括配送流程、仓储流程、配送人员详细资料、配送路线、配送时效等细则。)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配送方案,包括配送流程、仓储流程、配送人员详细资料、配送路线、配送时效等五部分,每部分的方案内容齐全、描述清晰、措施具体得1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5分 |
紧急应对方案 | 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如发生(疫情、停电、停水、自然灾害、重大临时任务保障等方案)情况时的防控举措紧急情形时,如何保障货品配送工作。 (1)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紧急应对方案,包括发生疫情、停电、停水、自然灾害、重大临时任务保障等五部分,每部分的方案内容齐全、描述清晰、措施具体得1分。最高得5分。 (2)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紧急应对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5分 |
应急处理能力 | 根据临时要求增加配送物资,能50分钟内完成配送得1分;能40分钟内完成配送得2分;能30分钟内完成配送得3分。 评审依据: 需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加盖公章作为佐证,未提供不加分。 | 3分 |
(三)商务评分(34分) | ||
商务条款 | 投标人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三、商务条款”,否则投标无效。 评审依据: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 |
项目经理 | 满足采购人需求,投标人承诺增加项目经理的,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所有的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复印件(合同延续时间应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加盖公章及2024年06月至2025年06月对应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 3分 |
服务人员 | 1、投标人派出服务人员(不包含司机)数量达到基础要求,每增加一名服务人员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服务人员需明确岗位和职责)。 评审依据: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须提供卫生监督机构或疾控中心颁发的有效的健康证或健康证明及2024年06月至2025年06月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对应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则不得分。 2、投标人固定送货司机,增加一名司机加2分,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1)承诺函;(2)送货人员有效的驾驶证复印件;(3)2024年06月至2025年06月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对应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4)需提供司机劳动合同。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1名农产品检验员和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得2分;每增加一名农产品检验员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加1分,最高加3分。本项最多得5分。 评审依据:(1)投标人须提供所有对应人员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2024年06月至2025年06月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对应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3)需提供相关人员劳动合同。 | 14分 |
公司实力 | 投标人具有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GB/T19001、GB/T24001、GB/T45001和ISO22000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监委平台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证书认定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原件现场查验,不满足的不得分。 | 4分 |
业绩 | 投标人自2022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10分。同一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计算一次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及部分结算发票(或部分电子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结算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如有涂改痕迹的,则本小项不得分) | 10分 |
保险 | 投标人承诺中选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且保额100万以上的得1分;300万以上的得2分;500万以上得3分。分数不累计,本项满分3分。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分 |
注:(1)按文件中要求现场查验的原件材料,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递交至投标现场,逾期不收,视为未递交。原件材料在评审活动结束后现场退还。
(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实质响应情况,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货品、服务。若出现虚假响应,或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黑名单,一切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需如实描述,不能以夸张或造假等行为谋取中标。采购人保留对前三名进行现场考核的权利。经采购人查实,投标人存在虚假响应的,视为无效投标,并列入采购人黑名单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采购单位可另行制定合同模板,但不得违反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合同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名称
甲方拟采购的货品包含:食品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肉禽类、蛋、鱼等),副食品类(香菇、腐竹、黄豆等),调味品等,具体详见甲方的采购计划。
二、供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三、供货要求
1、甲方按要求向乙方提供采购计划,乙方必须按甲方采购计划按时按要求送货,以确保甲方相关工作正常运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
2、乙方提供货品时应严格遵守甲方监管安全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安全检查、严禁违禁物品及供应商品无关的物品流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甲方违约金。
3、验收合格前产生的任何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4、无论甲方是否按规定或约定检验,乙方均应保证货物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四、质量验收标准
1. 乙方所供应的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技术参数,对没有技术参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规定,并且为合法生产或合法代理的,能确保按甲方要求的品牌、数量、质量、价格、供货日期等及时供货且供应的有关货物必须“三证”齐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厂家的授权书,其中大米、面粉、食用油等需提供产品质检报告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蔬菜每批次每品种需备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禽蛋、鲜活食品、肉类等每批次需提供动物检疫报告;各类副食品需正规厂家供应且标明生产日期及有效期限,严禁劣质、变质及过期产品流入。甲方对以上质量检测情况可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随机抽检,每年不少于4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各种货品乙方必须每天早上 7:0 0 前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供货商单次送货数量误差大宗商品(100斤以上的货品)不得超过5%,以甲方收货时的实际称重为准。
3.乙方提供的产品由甲方人员负责验收。甲方根据供货详单进行验收入库,在验收时对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同时还要进行相关产品的检测。
4、 因特殊情况乙方需更换供应品种须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更换,但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两次。
五、采购服务周期
采购服务有效周期为12个月。
本次签订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供货数量、价格、履约保证金及货款结算方式
1.供货数量:按照甲方制定的计划数量执行。
2.供货价格:
2.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共同进行询价,每两周进行一次询价,确定菜价定价基础,作为下两周菜价结算标准。按照中标折扣率结算。
2.2、定价基础:采购人所在地 5 公里范围内农贸市场或者商超的价格,以农贸市场为主,商超为补充。以此下浮中标承诺的百分比来确定下两周的供应价格。如当天未公布价格行情,则以往后顺延一日公布的价格为准,以此类推。遇特殊情况(天气、运输)等原因造成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经双方协商后方可调整。
2.3、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成交供应商进行议价定价。
根据双方最后确定的清单价格,乙方给予中标折扣的价格优惠,为甲方提供货品。本合同供货价格已包括税金在内的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货款结算方式:
3.1乙方与甲方进行结款时,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每日记账,每月结帐一次,汇入成交供应商对公账户,做到“零现金”交易。付款期限一般为十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付款期限的,应当提前2日通知成交供应商,如有纠纷,待纠纷解决后再行付款。在结算后3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先开具收据或正规发票给采购人核对,采购人在核对无误后以转账的方式将货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指定账户。
3.2在合同签订后 7 日之内,成交供应商须按要求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担保机构保函(“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形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须与合同期等同。合同期满后,若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履完约,则自动退回。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协助乙方做好货物进入甲方指定区域的协调工作,办理好车辆和人员的各种进入甲方指定区域的手续;
(2)根据甲方的邮件、微信或者电话传真以订购单形式通知乙方订购品种、数量后,乙方在次日上午07:00之前将采购清单内的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供货商单次送货(大宗商品100斤以上)数量误差不超过总数量的5%,以甲方收货时的实际称重为准。
(3)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拒收、退货、更换或补足;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时间准时将货物配送到甲方指定处验收,乙方根据甲方通知的采购计划供货,确因市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不能供货的,必须事先与甲方进行沟通,使用应急预案计划。
(4)如甲方采购计划有变动,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5)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6)若乙方提供货物侵犯他人权利的,甲方有权扣留货款,造成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等)的,甲方有权用货款抵扣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乙方未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提供货物的,甲方有权到市场上自行采购或聘请第三方提供,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每10天,通常为每月的1,11,21日提供清单价格,甲方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价格,可在甲方所在地5公里范围内农贸市场和商超随机抽取地点进行询价,若乙方提供的清单价格高于农贸市场和商超的批发价格,甲方可不予接受,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
(9)甲方如需要临时加货,乙方在接到甲方临时通知1小时内将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所需产品(品种、数量等)采购计划详细清单后,应按计划及时向甲方供货,经双方经办人员清点验收核对无误后,由甲方签收;
(2)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无污染、无腐败变质或对人体食用无害的产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乙方须提供对本项目的详细配送方案,包括配送流程、仓储流程、对接人员。乙方需加强车辆、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单位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乙方需先告知再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经与甲方协商后做出必要的调整。如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5)如因乙方原因延迟送货,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进程,乙方应承担甲方损失。乙方在每个结算期内可以要求甲方及时付款,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6)乙方有义务承担保密责任,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合同洽谈和履行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甲方的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客户信息和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涉密人员范围包括乙方参与配合本合同履行的全体人员。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书面声明乙方可以不履行保密义务之日止。乙方泄露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不利影响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对所提供的采购物资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8)乙方必须定期提供车辆消毒证明。
(9)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应接受甲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满足甲方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
(11)乙方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当面核实重量,并按照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12)到位后的食品由乙方及甲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食品应清洁,并符合甲方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13)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不具备供货条件,甲方可终止合同,如发现货物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并要求退货换货,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4)甲方在验收货物时,需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同时验收,并在货品入库单上签字。
(15)招标文件中甲方提供的货物目录中进货的数量,只是采购计划的数量,不作为中标后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供货数量为准。
(16)乙方在订合同前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八、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应的生活物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技术参数,对没有技术参数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规定执行,且必须“三证”齐全,严禁劣质、变质及过期产品流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10 %的违约金(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须足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2、如因乙方供应的物资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就餐人员患病或中毒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乙方供应生活物资时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严禁违禁品流入,一经发现即终止合同,并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4、乙方所供应的生活物资达不到本合同内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甲方将按乙方违反的实际情况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缴纳违约金,并视情节严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5、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乙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6、考核内容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需要接受采购人对于服务质量的考核,若存在以下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一切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6.1、卫生安全。因乙方配送货品出现问题,造成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法律追究乙方一切责任。对于甲方邀请第三方随机抽查发现的食品质检问题,抽检第一次发现问题,乙方应立即更换商品,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缴纳违约金;抽检第二次发现问题,乙方应立即更换商品,并作出说明和承诺,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0%缴纳违约金;抽检第三次出现问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70%缴纳违约金或甲方不退回履约保函进行全额索赔。
6.2、配送时效。无正当理由及突发情况出现延时配送的,延时配送达半个小时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约谈,每次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缴纳违约金;一个月累计出现4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延时配送超过一个小时的给予警告,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缴纳违约金;第三次及后续延时达半小时的,每次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缴纳违约金;延时配送导致甲方工作无法正常运行或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3、配送质量。货物质量出现隐性(无法通过看、闻、摸直观发现)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更换,每次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缴纳违约金。一个月累计出现4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出现显性质量问题的,第一次进行约谈,投标人应立即更换,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缴纳违约金;第二次出现给予警告,乙方应立即更换,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缴纳违约金;情节严重或第三次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4、配送重量。乙方未按采购人下单数量配送,单次送货(100斤以上大宗产品)数量误差超过总数量的正负5%,必须在1小时内完成退补货物,每次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缴纳违约金。1个月累计出现4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单次送货(100斤以上大宗产品)数量误差超过总数量的正负10%,第一次进行约谈,成交供应商应立即退补货物;第二次出现给予警告,乙方应立即退补货物,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缴纳违约金;情节严重、货品数量超过20%或第三次出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5、经甲方询价发现乙方清单价格超过市场价格标准的,第一次进行约谈,乙方应及时调整,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缴纳违约金;第二次出现给予警告,乙方应及时调整,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缴纳违约金;情节严重、价格高于市场价20%以上或第三次出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6、服务人员,乙方需按投标文件承诺人数进行配置,服务人员需社保及劳动合同都在乙方公司。甲方不定期对服务人数进行抽查。服务人数少一个,乙方应及时调整,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缴纳违约金;服务人数少二个,乙方应及时调整,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缴纳违约金;服务人数少三个。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农产品检验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少一个乙方应及时调整,并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缴纳违约金;少于两个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7、如成交供应商达到以上解除合同条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替补;排名第二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则由排名第三供应商进行替补。成交供应商撤场、交接和替补供应商入场等替补工作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7、乙方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第一次出现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缴纳违约金: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未按甲方指定秩序卸货;
(3)配送货物质量出现轻微问题的,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4)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8、乙方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5%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品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3)把甲方验收不合格退货的商品重新配送给甲方;
(4)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相关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6)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9、乙方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缴纳违约金:
(1)乙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甲方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2)乙方对商品检查把关不严,造成危险品流入,影响甲方安全的。
10、乙方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0%缴纳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0%缴纳违约金: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资格的;
(2)乙方未经采购人同意进行随意转包、分包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甲方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因所供商品质量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
(7)所供应商品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8)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11、本合同的违约金和甲方损失,甲方均可先行从合同中应付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先行予以扣减。
十、争端的解决
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本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端。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乙方和甲方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地为南昌市****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如合同文件、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甲方有权单方确定前述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十二、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本合同内关于双方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均系真实有效,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件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且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
2、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因一方变更前述地址、联系电话而未通知对方,对方可按原地址邮寄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后如发生退件或拒收,退回之日或者拒收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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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贵方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产品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最终截止之日起90天,中标供应商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履行终止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址:
传真: 电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二 开标一览表(格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标题 | 内容 |
投标折扣率 | (大写)百分之 ( %) |
保证金 | (大写) 元整 (¥ 元) |
服务期 |
注:①所有商品只允许报一个折扣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本项目报价为配送到采购单位的包干价格(含货款、运费、包装、装卸、检测、管理、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和税金)。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折扣率(%) | 服务商 |
注:①栏数不够请自行增加;②投标人必须写清每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及总价,必须提供尽可能详细介绍。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 保证金缴纳声明函(格式)
致:点击登录查看
我方为 项目(招标编号为: )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汇入你方帐户。
详见附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帐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公司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保证金缴纳凭证粘贴处) |
注: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本文件,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以便项目结束后办理保证金的退回手续。
四 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编入响应文件正本,格式详见附件);
(7)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佐证)。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品目名称 | 采购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除上述偏离条款以外,我司承诺全部接受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 |
特别注明:
1、投标人须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将投标文件响应情况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技术要求填写在本表中,优于或超过招标文件采购规格要求的在“偏离情况”处填写“正偏离”,低于招标文件采购规格要求的在“偏离情况”处填写“负偏离”。
2、投标文件中所有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必须在本表中做出说明,未在本表中做出偏离说明的差异,即使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说明,评标委员会也有权在评审时拒绝接受。
3、未在本表中列明有偏离的,视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并可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投标人拒绝履行的将视为违约。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评审依据,请注意并编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1 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情况 | 说明 |
除上述偏离条款以外,我司承诺全部接受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 |
特别注明:
1、投标人须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将投标文件响应情况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技术要求填写在本表中,优于或超过招标文件采购规格要求的在“偏离情况”处填写“正偏离”,低于招标文件采购规格要求的在“偏离情况”处填写“负偏离”。
2、投标文件中所有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必须在本表中做出说明,未在本表中做出偏离说明的差异,即使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说明,评标委员会也有权在评审时拒绝接受。
3、未在本表中列明有偏离的,视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并可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投标人拒绝履行的将视为违约。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2 售后服务方案(格式)
售后服务可以是以下内容,主要根据招标需求的要求(格式自定):
其他服务承诺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 中小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格式-如适用)
(原件扫描件上传)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人须仔细阅读上述内容,如实填写,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1、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2、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原件扫描件上传;不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无需提供)
注:投标人须仔细阅读上述内容,如实填写,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注: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无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投标人须仔细阅读上述内容,如实填写,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八 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格式自拟)
附 件: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
(注:如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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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
3、将此委托书原件提交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投标文件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反面) | 委托人身份证 (正、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