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名称 | |
配餐公司健康饮品采购专有协议 | |
基本要求 | 评审标准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详见技术要求书,预计发标时间2025.7 |
★资质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备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HACCP)》。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应包含“植物饮料”项。体系认证包含“植物饮料”项目。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在****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植物饮料或茶饮料生产加工业绩合同,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①加工业绩合同和②结算发票。(提示:以上2项业绩证明文件,缺少任何1项都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期限、合同产品清单等内容;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买方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涉及业绩的对应发票,以便对发票进行查验;如中标人不能提供发票,将视为无效业绩,按照提供虚假材料处理;如提供为新开发票,招标人将在六个月后进行发票再次核验,如冲红,也将视为无效业绩,按照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
★付款周期要求 | 分两个阶段支付。第一个阶段为订单签发后预付订单金额的50%;第二个阶段为提货前支付剩余款项。剩余款项的确认金额=经双方确认实际提货数量×订单中约定的产品单价-已经预付的订单金额。招标人在付完全部款项,且提货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寄送发票等相关结算文件。(说明:订单下达的正式生产数量与实际交货数量可接受正负5%误差。) |
★合同期限及调价方式 |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3年,合同执行金额不得超出中标金额(以先到者为准);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第一个合同期内价格不变。若第二个合同期、第三个合同期因市场原因,双方可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提出调价申请,依双方调研情况,履行各自审批手续,达成一致意见后,继续执行下一年度合同,反之双方终止履行下一年度合同。 |
合同签订模式 | 一主合同 |
★交货及存储 | 交货期:招标人下达订单后,中标方应于收到订单及首笔预付款后40日内完成生产。 2.1订单下达频次:依据招标人经营需求。 2.2产品交货频次:依据招标人下达的订单。 2.3产品交货地:投标人自有仓库。 2.4产品存储:投标人需为招标方每个订单免费提供至少1个月物资仓储及管理。投标人需告知免费仓储期时间外的可存储时间及收费标准。产品应置于阴凉干燥无异味处,避免阳光暴晒。不宜冷冻,不宜直接以明火、微波炉加热。勿剧烈摇晃。 |
★关键技术指标和起订量要求 | ①生产线具有多级过滤系统,最小过滤0.5μm; ②生产线具有熬煮设备。可以熬煮药食同源原材料,熬煮时长能够达到110分钟以上,设备有搅拌功能,确保具备蒸煮工艺经验; ③生产线具有灌装前超高温杀菌设备,杀菌温度能够达到133℃±2℃且杀菌可以持续60S或者更长时间; ④生产线具有灌装后杀菌釜设备,可以对灌装后的饮料进行后道杀菌。该设备对饮料中心杀菌温度能够到121℃±2℃,杀菌时间可以达到持续10-15分钟; ⑤生产线具有200-400ml规格金属罐灌装设备; ⑥生产线满足生产最小5吨(或约1万瓶)的生产量; ⑦包材(瓶子+盖子)无最小起订量; ⑧工艺流程在生产前由双方共同确认,中标人应保证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
★检测和试验 | 三款植物饮料均执行《GB/T 31326-2014 植物饮料》,每批次产品进行出厂检测,每款产品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
★其它 | 须满足技术文件中的其它要求 |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配餐公司健康饮品采购专有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至(****)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其他事项不受理。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