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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划采购项目:点击登录查看及附属幼儿园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
委托内容: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或发投标邀请书、组织答疑及现场勘察,组织资格审查,发售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协助签订合同,以及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其他工作。
参考服务费参照《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执行,服务费由中标公司直接支付给代理公司。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及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4.没有受到财政部门暂停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处罚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
5.提供相关代理项目业绩(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公告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
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提供人员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职称证等)
材料准备时间: ****—****
材料递交时间: ****下午14:00—17:00时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下午17:00时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门卫室(湖东二路66号)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