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明细:颈椎前路、颈椎后路、脊柱后路专用手术器械(详见附件1)
项目地点:景洪市****
发布公告媒介:本项目有关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官网发布。
院内谈判须知:
1.谈判申请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谈判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谈判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成立时间不足的,则提供已有报表)。
3.谈判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谈判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谈判申请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谈判申请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且有效期必须在参标效期内。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注:在资质文件中附带查询结果)
7.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及附件等,制造商产品授权书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及附件等,企业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8. 响应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制造厂商或总代理授权认证(授权书原件“注:授权书复印件需加盖上级授权单位鲜章”、企业三证);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如果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至投标人的逐级别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5)“院内谈判须知”1~7条内容相应材料加盖公章。
9.资质不全、授权不全不予报名。
10.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次投标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11. 参与评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内容参考附件2点击登录查看投标文件模板(2025版);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正本)1份(投标文件扫描为PDF格式,评审时发送至点击登录查看采购办邮箱****@163.com,PDF版的所有内容彩色扫描,扫描件与纸质文件正本必须一致)。
(2)报价明细表3份(即响应文件模版中最后一页“报价明细表”)(加盖公章),一次报价栏提前填写,二次报价栏现场填写(加盖公章);
(3)请提供产品样品、产品技术资料、产品彩页及产品说明书;
12.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请提供证明材料。
13.如遇与集中带量采购等上行文件相冲突,按政府集采文件执行。
14.报名方式及时间
方式一:网上报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第8条(1)-(5)相应资料(加盖公章扫描PDF文件)发至点击登录查看采购办邮箱****@163.com,请注明报名公司、项目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报名人及联系电话。
方式二:现场报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带前述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到采购办报名。(点击登录查看南院区****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公告发布当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报名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15.资格预审合格后通知报名谈判申请人参加谈判。谈判时间、地点以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16.此公告仅在点击登录查看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17.点击登录查看不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18.中标结果公示:南院区行政楼1楼公示栏,公示期限3个日历天,我方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落选者恕不另行通知,纪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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