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联动范围
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同品种药品(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
三、申报方式
企业应该在****16:00前,进入招采子系统选择项目名称“第十批国家集采同品种药品价格联动”,点击企业投标,并将相应申报的药品进行勾选投标(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然后对每个药品逐个进行价格上报。
在规定的时限内,企业可以勾选投标报价或者撤回投标报价。撤回投标报价的企业和药品,视为未投标报价。时限届满后,企业不能再勾选药品投标报价。
四、价格申报
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属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同品种药品,企业自主申报联动降价,原则上不高于现行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且联动价格不高于上海红线价,实行限价挂网采购。
1.企业申报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药品,但包装数量不同的,以最低的制剂价格乘以包装数量计算包装价格。(制剂价格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四舍五入,包装价格保留小数点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2.企业申报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按照联动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格后的规格作为代表品,进行差比后申报价格。如吉林省现行交易药品有多个规格的,按照差比后最低价格的规格作为代表品,差比后进行申报。
五、其他事宜
(一)挂网采购的药品,需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不得网下采购。
(二)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如未申报视为放弃挂网资格。
(三)我中心将对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厂牌药品异常价格采取价格风险提示处置措施,对挂网价格高于75%分位数1.8倍的进行黄标价格管理,高于75%分位数3倍的进行红标价格管理。
(四)原则上,不同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价格不高于参比制剂(原研)药品价格;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价格不高于参比制剂(原研)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价格。
(五)未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的药品不得参加本次价格联动,请根据《吉林省挂网药品集中采购业务办事流程(2.0版)》要求申请挂网。
六、联系方式
****、****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承办人:闫钰
点击登录查看
****
附件1: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同品种药品.xlsx
附件2:吉林省医保招采子系统产品申报和报价操作手册.docx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联动范围
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同品种药品(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
三、申报方式
企业应该在****16:00前,进入招采子系统选择项目名称“第十批国家集采同品种药品价格联动”,点击企业投标,并将相应申报的药品进行勾选投标(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然后对每个药品逐个进行价格上报。
在规定的时限内,企业可以勾选投标报价或者撤回投标报价。撤回投标报价的企业和药品,视为未投标报价。时限届满后,企业不能再勾选药品投标报价。
四、价格申报
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属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同品种药品,企业自主申报联动降价,原则上不高于现行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且联动价格不高于上海红线价,实行限价挂网采购。
1.企业申报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药品,但包装数量不同的,以最低的制剂价格乘以包装数量计算包装价格。(制剂价格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四舍五入,包装价格保留小数点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2.企业申报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按照联动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格后的规格作为代表品,进行差比后申报价格。如吉林省现行交易药品有多个规格的,按照差比后最低价格的规格作为代表品,差比后进行申报。
五、其他事宜
(一)挂网采购的药品,需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不得网下采购。
(二)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如未申报视为放弃挂网资格。
(三)我中心将对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厂牌药品异常价格采取价格风险提示处置措施,对挂网价格高于75%分位数1.8倍的进行黄标价格管理,高于75%分位数3倍的进行红标价格管理。
(四)原则上,不同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价格不高于参比制剂(原研)药品价格;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价格不高于参比制剂(原研)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价格。
(五)未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的药品不得参加本次价格联动,请根据《吉林省挂网药品集中采购业务办事流程(2.0版)》要求申请挂网。
六、联系方式
****、****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承办人:闫钰
点击登录查看
****
附件1: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同品种药品.xlsx
附件2:吉林省医保招采子系统产品申报和报价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