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高速公路服务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高速公路服务区****
2.2服务范围:项目位于慈城服务区、象山服务区,灵南停车区、南岸服务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服务区及停车区室外绿化养护、花箱绿化养护,绿植采购及租赁等。
2.3最高限价:958771元。
2.4服务期限:自****至****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9时00分至****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3未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整。
5.2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5.3 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jttz.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监管办
电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市****
联系人:顾宁、王哲东、刘丹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