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丹巴古碉群牙折卡碉等4处碉楼保护修缮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答疑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招标清单总说明第3条,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第6点,[6)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8】392号。],按照此文件要求,增值税费率为10%。现企业已无法开具10%增值税发票,请问在投标时,销项增值税的费用,按多少记取
答复: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6)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8】392号。
更正为: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6)《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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