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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材料标段3(移动式铝合金防洪墙)更正公告(一)

广西桂林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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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材料标段3(移动式铝合金防洪墙)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中更正内容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

原内容

更正后的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七、商务及其他要求”

7.质量保证期:合同材料验收合格后,自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工程各标段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为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材料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7.质量保证期:合同材料验收合格后,且自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工程各标段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为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材料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等义务。

2.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作废,以本次更正公告(一)上传的附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系统下载查看。

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变更内容的按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二、发布通知的媒介

本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桂林市****

邮编:541001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传真:/

E 一 mail:****@qq.com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宁市****

邮编:530000

联系人:胡丹、秦国军、阳圣、李文军

电话:****

传真:****

E 一 mail:****@qq.com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

附件: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下载附件: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doc

招标人(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日期:2025年7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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