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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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信区****
公告发布时间:****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范围:望仙乡下辖10个村场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壹年。合同期满后,若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满意,且对中标人服务情况的考核达95分及以上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设备要求:
1.至少配备1辆垃圾清运车;
2.1辆洒水车、1辆马路牙子清洗车(机扫车按需配置);
3.若为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租赁合同扫描件。
注:垃圾清运车辆必须具备合法的车辆行驶证。如遇上级部门环境卫生检查,对垃圾清运车辆有新的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满足,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3天内将设备车辆投入使用,否则取消中标资格,自有车辆投标时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彩色扫描件,车辆所有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租赁车辆则投标时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彩色扫描件。
六、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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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地址:上饶市****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投标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
3.本公告同步发布于广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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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投标人实时关注网站更新,采购人可能发布补充公告或变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