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统筹建设交通警察大队、丹河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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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点击登录查看统筹建设交通警察大队、丹河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一、澄清内容: 我单位于****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上发布了点击登录查看统筹建设交通警察大队、丹河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以下内容进行澄清: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从山西省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5人。 招标文件与此处不一致的,均以此公告为准。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晋城市开发区君和商务4层422室 联系人:门女士 电话:****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