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变更公告
答疑澄清
结果公示
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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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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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昌县****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第五章采购要求: 1、原“2.根据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规定,带量带价按时供应食用油、调味品、猪肉、牛肉、鸡蛋、鱼、鸡肉、鸭肉、干香菇、干木耳、腐竹、紫菜、干海带、蔬菜、佐料等。以上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学校。”变更为:“2.根据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规定,带量带价按时供应食用油、调味品、猪肉、牛肉、鸡蛋、鱼、鸡肉、鸭肉、干香菇、干木耳、腐竹、紫菜、干海带、蔬菜、佐料等。以上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学校。不得供应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避免供应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卫生、品种多样、营养均衡”。; 2、原“2.投标人应配送干净、卫生的食品原(辅)材料,必须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无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变更为“投标人应配送干净、卫生的食品原(辅)材料,必须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无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相关食品安全要求。投标人在此项目开标前3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佐证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在此项目开标前3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原“相关检查配合: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广昌县****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变更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所有内容以澄清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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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昌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欣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