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路13-2号金丽城(海员国际商厦)西侧602房,建筑面积301.21平方米。
二、 租金底价
以不低于20.00元/㎡/月报价,只有1名商户报名承租时,租金按底价执行。有2名以上(含2名)商户报名承租时,采取公开竞价的办法,报价不设上限,价高者得。
三、 竞价办法
有多人报名承租时,业主方将组织公开竞价会,竞价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以底价为基础,报名人现场写出报价,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公示。
2. 报价最高者获得房屋承租权,如报价最高者放弃铺面承租权,则由报价第二的竞价人替补获得铺面承租权;如报价第二的竞价人亦放弃铺面承租权,则由报价第三的竞价人替补获得铺面承租权,以此类推。
3. 报名人须事先按铺面招租底价1个月租金的标准交纳保证金后获得竞价资格。竞价结束后,保证金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给报名人。
4. 为防止恶意扰乱竞价活动,通过竞价获得铺面承租权和替补获得铺面承租权的商户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铺面业主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业主方视为放弃铺面承租权并扣留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 租赁合同
承租商户确定后,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租期5年,租金“押三付一”;租赁合同期满后,业主收回房屋或重新招租。
五、 项目要求
1. 房屋用途:承租商户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可用于文体活动或商业,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活动和项目等。
2. 免租装修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免租金装修期为3个月。
3. 海口市总工会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与承租商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金丽城(海员国际商厦)西侧602房继续由市工人文化宫进行日常管理,每月租金由承租商户按时转入海口市总工会基本户,租金发票由市总工会开具给承租商户。
4.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商户承担,按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计费支付。
5. 承租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以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竞租。
六、 报名方式
有承租意向的商户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商户如果是公司,请携带介绍信、受托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是自然人,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地点:海口市****点击登录查看902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报名电话:6623 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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