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规定,招标人现发出第1号补遗书对《招标文件》做下列补遗:
一、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变更为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至****。监理服务期869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139日历天,缺陷责任期:新建工程是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养护工程是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上述开、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阶段工期要求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二、项目概况中第二个项目2.1.2项目名称修改为:赤峰市松山区X189线巴头沟桥(原G111线巴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其他相关涉及内容均修改。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变更为****9时00分。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 标 人: | |
招标代理: |
二O二五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