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海阳镇秀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秀阳村集体土地,南至秀阳村集体土地,西至秀阳村集体土地,北至秀阳村集体土地。地块四至范围和具体面积详见附图。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社会福利需要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休宁县****
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海阳镇、秀阳村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休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海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吴希贵,联系方式: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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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6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