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 ********(****)
本人董爱平不慎将坐落在海口市****,证号为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下列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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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董爱平 |
证号 | 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号 |
坐落 | 海口市**** |
面积 | 66.18平方米 |
备注 |
声明人:董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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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路1号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不动产服务大厅;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