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巢湖南路(锦绣大道-方兴大道)工程绿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南路(锦绣大道-方兴大道)工程绿化工程
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1.我公司承接的小区****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为“项目负责人自****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6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邮编:2300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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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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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