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城环公司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年度维保、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热电西南三公里处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项目行业分类 | 固体废物治理 |
资金来源 | 其他100% | ||
项目概况 | 内蒙古城环公司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年度维保、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 ||
邀请函名称 | 内蒙古城环公司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年度维保、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 ||
发送时间 | **** 11:00 至 **** 16:00 |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 | 内蒙古城环公司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年度维保、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 标段编号 | ****-01 |
报价方式 | 总价 | ||
采购控制价(元) | 80000 | ||
评审方法 | 经评审最低价投标价法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 否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
服务期(天) | 365 | ||
服务期说明 | 1.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本次合同 90%款,剩 余 10%为合同完成保证金。乙方签订完合同并收到 90%款项 3 日内立即安 排技术人员进行消防检测和维保,并出具现场实际情况的整改通知书以供 甲方整改或报验等其他需要。维保每月进行(含合同签订当月),并出具 维保记录及报告,检测根据甲方需求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符合规范标准的 检测报告。 2.维保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付款日)始至一年(12 个月)期至。 3.完成保证金付款期限自付款日当月算起至当年(自然年)12 月即乙方出 具 2025 年 12 月份维保记录当月为止,如无特殊及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应 于 2025 年 12 月维保报告上传日后 7 日内付清本次合同款剩余 10%。 | ||
招标/采购范围 | 符合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11: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16:00 |
质疑截止时间 | **** 15:00 |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 **** 15:00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16: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线下获取 |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热电西南三公里处-点击登录查看 | ||
开标时间 | **** 16:00 | ||
开标地点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热电西南三公里处-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热电西南三公里处城环餐厨项目办公房 |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电话 | **** | |
对外监督人员 | ||
对外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