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
新能源重卡采购项目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
各投标人:
新能源重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作为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现修改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作为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以下条款:2.2.2(1) 评标价确定方法、2.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2.2.4(1)政府采购工程价格评审优惠,均不适用于本项目,以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描述为准。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延期。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2025年7 月15 日